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上周五(12日)致信英國首相約翰遜,建議向BNO持有人及其受養人提供一條明確的入籍途徑,以及容許BNO持有人在英國逗留超過6個月。
信中建議BNO持有人的配偶及18 歲以下子女皆可申請入籍,同時承諾簡化申請過程,不會為申請入籍訂立配額,強調沒有BNO的港人將不能以此途徑申請入籍。
她同時建議,新的BNO入籍途徑將加強BNO持有人及其受養人進入英國和居留的權利,並在定居五年之後有權申請加入英籍,其間BNO持有人及其受養人可以工作及讀書,但他們如果在入籍前觸犯刑事法例便會被驅逐出境。
根據現時的做法,如果BNO持有人入境時,表明有意在英國逗留多於6個月,將會被拒入境。彭黛玲表示由於現時中方正打算強推港版國安法,基於這個原因,一旦中方落實立法,彭黛玲作為內政大臣將修改對邊境官員的指示,容許官員行使酌情權,即使BNO持有人表明有意在英國逗留多於6個月,仍會准許他們入境,但期間他們將不准工作或領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