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人大常委會月底再開會 譚耀宗料草案若成熟將直接表決通過

昨日閉幕的人大常委會初步審議了港區國安法草案,即已訂出本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再舉行會議,雖然公布的議程當中沒提及是否再次審議港區國安法,但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若果常委會討論時,認為草案內容已成熟,沒太大意見,有可能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在月底的常委會全體會議,直接表決通過,毋須三審。

人大常委會在北京舉行會議,料將表決港版國安法。
人大常委會在北京舉行會議,料將表決港版國安法。
譚耀宗認為,草案若成熟將可能會在月底的會議上直接表決通過。
譚耀宗認為,草案若成熟將可能會在月底的會議上直接表決通過。
譚惠珠表示,基本法委員會稍後會在港舉行多場會面,聽取專業及社團的意見。
譚惠珠表示,基本法委員會稍後會在港舉行多場會面,聽取專業及社團的意見。

剛剛獲悉人大常委會開會日期的譚耀宗,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暫未知會議具體討論內容,未來數日會留意各界對草案摘要的建議及看法,又說上次會議或因為疫情問題取消人大列席安排,下次會議如有港區人大代表要求列席,常委會會考慮。

曾到北京列席剛結束人大常委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她返港後已安排與數個專業團體及社團會面,亦會留意傳媒上的意見。譚惠珠指,現時要聽取社會的意見,在下次會議上表達,接受與否則由人大常委決定,另外,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下的新安排,亦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需要商討如何與香港的法律銜接。

譚惠珠又指,基本法委員會稍後會在香港舉行幾場會面,聽取專業及社團等意見,再向人大常委會反映。

另外,《人民日報》評論文章指,由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從中央與特區的責任劃分,到相關機構與職責的劃定,再到明確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國安立法最大程度展現了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和依靠,無不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文章說,草案明確指出,包括執法檢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區去完成,絕大多數案件都交給特區辦理,而中央機構在行使相關執法權、管轄權時,是有限度、自我克制和少之又少的,中央不會取代特區有關機構的責任,也不會影響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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