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何君堯指未就23條立法是失職 梁美芬:國安法可文明解決亂局

何君堯認為,立法會換屆後就應開始著手23條立法工作。(羅偉健攝)
何君堯認為,立法會換屆後就應開始著手23條立法工作。(羅偉健攝)
梁美芬形容,港區國安法是「對症下藥」。(羅偉健攝)
梁美芬形容,港區國安法是「對症下藥」。(羅偉健攝)
馬恩國認為,有必要理順《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的關係。(羅偉健攝)
馬恩國認為,有必要理順《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的關係。(羅偉健攝)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羅偉健攝)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羅偉健攝)

《港區國安法》正式在港實施,有團體今日(7日)就《港區國安法》舉行論壇。出席論壇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出,全國人大會議5月通過就《港區國安法》立法的決定,當中列明香港應盡快就國家安全事宜立法,但只是上半集,強調香港仍有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又批評政府失職及「等運到」,未有為就國家安全問題立法作準備。

何君堯今日出席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的《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時表示,《港版國安法》雖已生效,但針對叛國等行為仍未有具體內容,仍要透過就《基本法》23立法去完成。他又指出,香港早應就23條立法,人大會議今年5月開會通過有關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時已開始「召喚」香港立法,批評立法會及政府都有失職,未有就23條立法作準備,「當中央出手,已經要立刻出手,要紥馬,唔係大佬出手,你就唔使做,每一個人都有責任」。

何君堯又點名批評律政司「等運到」,指律政司應當檢討,並就《港區國安法》未完成的部分「落筆」,政府亦要知錯能改,才能改善目前社會情況。他亦認為立法會換屆後就應開始著手23條立法工作。

同場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被問及警隊國安處辦案時可採取的措施時,形容有關措施是「對症下藥」,警方過往處理涉外國機構及資金案件時有如被廢武功,「綁手綁腳」,未能堵截,有關新指引可有效阻截精心策劃的犯罪行為,如恐怖活動,令警務人員執法時有即時執法權,能有法可依地去執法。

梁美芬又指出《港區國安法》是以文明及和平的方式去解決香港亂局,香港亂局已不止局限於本港,中國內地亦受到影響,香港不可成為全國人民的威脅及安全缺口。她又提到,現時立法會的肢體衝突,令保安人員受傷,霸佔主席台,干擾會議進行的行為等已屬違法,部分人更提出要求外國制裁香港,質疑有關人士怎可能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惟要解除議員職務需得到立法會逾三分之二議員支持,目前立法會是「交唔到功課」,而《港區國安法》就「有咁嘅能力」。

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則指出,雖《港區國安法》已生效,但被質疑與《基本法》抵觸,雖然有關條文列明如與香港本地法律抵觸,以《港區國安法》優先,惟《基本法》非本地法律,而是全國性法律,《港區國安法》亦只訂明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他認為此是一個隱憂,《港區國安法》或會受到挑戰,難保反對派將來藉此大造文章,情況令人擔心。他認為有必要理順《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又預計未來在拘捕,檢控,庭審,監禁等問題上亦可能受法律挑戰,望將來《港區國安法》實施及遇到問題時,人大可作出優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