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將於明日(30)上午閉幕,預料會就港版國安法表決。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北京舉行會議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有份列席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人大常委會昨早已分組審議草案,違反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料刑責不止於監禁3至10年,參考外國做法,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指,全球多國亦都訂下叛國罪刑罰為死刑或終身監禁,他不希望港人面對死刑。
葉國謙表示,草案列明所針對四項罪行的刑責,項罪行均屬嚴重罪行,刑責則視乎案件嚴重程度而定。他又稱,法例不存在追溯期,但有清晰阻嚇力,讓人知道過往所做的事不等於沒有後果。若有人在立法後繼續犯罪,執法時將以過往行為記錄作為檢控上的參考及根據,當中會增加檢控成功的機會及影響是否加重刑罰。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於今日(29日)電台節目中表示,對港版國安法或訂立終身監禁刑罰的做法不感到奇怪,因按現時本港刑事罪行條例,叛國及煽動叛變罪會被判囚終身,全球多國亦都訂下叛國罪刑罰為死刑或終身監禁,認為有關罪行嚴重,不能與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相提並論。
湯家驊又稱,據其了解港版國安法有最低刑期概念,若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估計最低刑期可能是判監10年。對於草案列明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他認為,若特定情況出現,例如涉及香港社會廣泛政治形勢,內地刑法就會適用,但他不希望港人會因此面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