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李家超:警隊設專責隊伍進行港區國安法執法 會遵守保密原則

李家超指,並非要在條例生效首日就出動拘捕,才算是執法。
李家超指,並非要在條例生效首日就出動拘捕,才算是執法。
李家超說,執行國安法的警務人員都需要遵守保密原則。
李家超說,執行國安法的警務人員都需要遵守保密原則。

保安局長李家超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警方會研究設專責隊伍,以便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執法,相關警務人員都需要遵守保密原則,以及對國家安全的理念和看法符合要求。

李家超指出,並非要在條例生效首日就作出拘捕行動,才算是執法,指設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是履行法律責任,亦是全國人大決定的一部份。

李家超說,專責隊伍的實際人手,要視乎條文要求而決定,指隊伍的成員要有很強的分析能力和洞悉力,要通過品格審查,包括查驗成員對香港的忠誠度,成員亦要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要符合當局的要求。他又指,新成立的隊伍日後要專業化,才能提升部門效益,同時亦會安排相關法律專家提供支援。

至於相關人員是否需要持中國籍,以及會否聘請已退休警務人員協助,李家超表示,所有可能性,包括現時本港 3萬多警力是否足夠等都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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