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習近平簽署49號主席令 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今日稍後刋憲生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3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港區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首林鄭月娥傍晚發表聲明,表示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又指《港區國安法》會在今日稍後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布程序,讓《港區國安法》同步在港實施。

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今日稍後生效 。
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今日稍後生效 。
習近平簽署了港區國安法主席令。
習近平簽署了港區國安法主席令。

林鄭月娥在聲明中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區國安法》旨在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4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港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其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警務處及律政司亦會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港區國安法》相關法律條文。

林鄭月娥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安風險日見突顯,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堵塞香港在國安方面的漏洞,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亦可令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她有信心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盪可以減退,局面會穩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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