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林鄭月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言 指國安法無損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

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影響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影片截圖)
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影響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影片截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30日)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的視像發言,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表示港區國安法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影響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強調只針對極少數違法的人,而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將受到保障。

林鄭月娥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的權力機關,擁有憲制權力及責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國家安全法律。將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已結合香港特區具體情況,並將根據《基本法》在香港公布實施。而法律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些罪行在法律中會有明確定義。強調法律只針對極少數違法的人,而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將受到保障。

林鄭月娥表示,立法體現了重要的法律原則,例如無罪推定和保護嫌疑人的權利,而且沒有追溯力。除了極少數的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法律所訂的罪行行使管轄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和律政司及獨立司法機構將分別負責進行調查、檢控和裁決,包括終審。這項法律不會影響香港享負盛名的司法獨立,不會影響受《基本法》及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護的個人合法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集會、示威和遊行自由。簡而言之,立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

林鄭月娥又提到,「對於那些敵視立法的外國政府或政客,他們那『雙重標準』的取態着實令人失望。」又指所有指控中國的國家本身均有就國家安全立法,看不到為甚麼只有中國不可以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每一吋領土和每一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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