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2月出任浸大校長 衞炳江:不希望師生違法

浸會大學校長錢大康將於8月底退休,浸大校董會昨任命理大常務及學務副校長衞炳江為浸大校長,明年2月1日生效,為期5年。衞炳江昨委任前分別與浸大教職員、學生及校友閉門會面。被問及港區國安法和校園政治事件等事宜,衞未有明確表示自己支持《港區國安法》與否,但提到沒有任何自由是不受限制,亦不希望有任何人進入浸大宣傳政治路線,或以大學之名參與違法活動;強調不相信亦不贊成暴力。

浸大校董會昨任命理大常務及學務副校長衞炳江為浸大校長,明年2月1日生效
浸大校董會昨任命理大常務及學務副校長衞炳江為浸大校長,明年2月1日生效

浸大學生會編委會在社交媒體引述衞表示,不論支持《港區國安法》與否,法例已在香港正式生效,不希望看到有師生違反法例,稱自己盡力捍衞學術自由,但同時認為沒有任何自由是不受限制,在追求學術自由亦應遵守法律。對於校內會否容許學術討論有關「香港獨立」等議題,衞重申每人對學術討論的界線不同,內容屬於政治或是學術議題界線模糊,強調自己不是法律專家,無法定奪。但他指在法庭裁定禁止在大學討論某些題目之前,仍會批准相關題目。

對於去年發生中大及理大有學生佔領學校一事,衞形容去年11月理大事件令他經歷了痛苦的時刻,指當時目擊的情況非常危險,慶幸事件中沒有人喪命。他提到,人民不能與政治分開,指中國歷史上的社會運動一向由學生主導,最重要是取得平衡,他不相信亦不贊成暴力,強調不希望有任何人進入浸大宣傳政治路線,亦望學生不要以大學之名發聲明和參與違法活動。關於學生被捕事宜,衞指有需要校方會盡力提供法律意見,但拘捕行動是否合理或合乎公義,則要透過法律程序,由法庭裁決。

衞炳江香港出生,1981年在香港大學物理學系畢業後留學美國,從事太空穿梭機研究項目,1996年加入理大,先擔任理大電子工程學系助理教授,2002年升任為電子及資訊工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三年後再晉升為光通訊學講座教授兼工程學院院長,2008年出任協理副校長,2010年出任為副校長,今年三月再獲晉升為常務及學務副校長。現時香港8間資助大學校長,有4名為香港成長,有一半為內地人或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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