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反修例首有示威者認暴動罪 救生員判囚4年

去年6月12日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爆發衝突。
去年6月12日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爆發衝突。
冼嘉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大公報)
冼嘉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大公報)

去年612日反修例事件中,首有示威者承認暴動罪,21歲救生員冼嘉豪今日(15)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

冼嘉豪被控在去年612日於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他原本另被控多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申請不處理該兩罪,交法庭存檔紀錄。

被告曾在求情稱事發後「沒有一天不後悔」,明白訴諸暴力是錯誤,而候判過程十分煎熬,現在知道暴力是不可接受,覺得自己欠同路人一個道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