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向立法會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由2019年6月至今年2月,警方在處理反修例示威期間,共使用了16,191枚催淚彈、10,100枚橡膠子彈、2,033枚布袋彈、1,880枚海綿彈、1,491樽胡椒噴劑、107樽催淚水劑、約40樽胡椒球和19發實彈。期間,警方有65日次出動水砲車、68日次出動裝甲車,以及在104宗事件中使用了警棍。
至於開支方面,警方在「小型機器、車輛及設備」上,今年預算開支是2.9億港元,較去年修訂的預算數字大升105%。同時,警方今年會添置196輛大型客貨車、26輛機動部隊巴士、3輛水砲車,以及更換多輛特別車輛,總開支約為1.4億港元,較去年修訂預算的數字上升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