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復常】政府收緊豁免檢疫安排 領館人員須在指定檢疫酒店隔離

政府今日(1日)公布,由11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並強化對豁免人士的監管。實施的新措施包括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免檢疫的安排,以及要求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得家居隔離(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除外)。

政府將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豁免接受強制檢疫的安排,只保留維持香港社會運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類別,即跨境貨車/巴士司機、航機機組人員、在香港裝卸貨物的貨輪上的船員、政府人員等。

實施上述新措施後,在第599C章及第599E章下獲豁免檢疫的類別會分別大幅減少至五類及三類。任何不屬於這些類別的人士如須來港並欲豁免檢疫,政府只會按個別特別情況考慮,嚴格審核。

任何獲豁免人士必須遵守一系列嚴謹的防疫措施及條款,以盡量減少傳播風險和群眾接觸,當中包括多次定期檢測、隔離地點的限制或可進行活動的嚴格限制等要求,以恪守閉環式管理原則。有關豁免條件過去已多次根據全球及本地疫情的發展、以及各類別豁免人士的風險評估而收緊。

另外,政府將要求所有在抵港前21天曾逗留海外地區並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除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外)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得家居隔離。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則須在檢疫期內進行家居自我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地點及與公眾接觸。

政府發言人表示:「新措施有助強化『外防輸入』措施及應對變異病毒株的威脅,進一步減低輸入個案將病毒帶入本港及傳入社區的風險。這也可為日後逐步有序恢復與內地『通關』或跨境出行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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