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多個立法會參選人被裁定提名無效,若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會否影響這些人將來的參選資格?有法律意見指出,取消資格沒有期限,故此明年都一樣無法參選。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執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參選人的資格被取消,並沒有期限,被取消後即喪失參選資格,所以並非說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就會自動獲得資格。
亞太法律協會會長、執業律師鄺家賢亦指出,立法會選舉期雖然押後,但提名期沒押後,這些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人,明年再提名只是「多此一舉」,一樣會被取消資格。
政府表示,選舉主任在其理據中明確指出在決定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時,核心問題是有關人士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中,有關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示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