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前年10.1非法集結案開審 據指黎智英等10人全部認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與及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今日(17日)就前年10.1非法集結案出庭受審,仍在囚的黎智英由囚車押解到區域法院應審。案件由胡雅文法官審理,預計審訊需時10天,據悉10人擬全部認罪。

仍在囚的黎智英(中),今日就前年10.1非法集結案,被押解到區院應訊。(中通社)
仍在囚的黎智英(中),今日就前年10.1非法集結案,被押解到區院應訊。(中通社)
何俊仁(左起)、楊森、何秀蘭。(中通社)
何俊仁(左起)、楊森、何秀蘭。(中通社)

前年反修例風波期間,民陣申請在101日國慶日遊行遭到反對後,陳皓桓、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在當日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反對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中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10名被告各被控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另再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上述10名被告當中有6人分別涉及2019818日及831日的非法遊行,早前已被法官胡雅文定罪和判罰。黎智英和李卓人已各被判監14個月,梁國雄和何秀蘭則分別被判監18個月和8個月,他們4人今天由囚車押解到區院出庭受審。至於何俊仁和楊森雖然分別被判監12個月和8個月,但獲判緩刑。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亦補充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指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到稍後日子。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押,又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被告之一的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昨日亦確認,已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將認罪。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