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種病毒】「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今實施 進入食肆等表列處所須打兩針

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今日(4月30日)起開始實施,市民進入食肆堂食必須打齊第二針疫苗。
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今日(4月30日)起開始實施,市民進入食肆堂食必須打齊第二針疫苗。

「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今(4月30日)起實施,18歲或以上人士、以及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已滿6個月的12至17歲人士,進入食肆堂食及超市、健身室和美容院等表列處所,都要打齊兩針,獲醫學豁免證明書者除外。至於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

另外,由明日起所有「醫學豁免證明書」必須是醫生經醫健通或醫管局電腦系統電子簽發方為有效,未印有加密二維碼的「醫學豁免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食肆必須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每位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醫學豁免證明書」或康復紀錄的二維碼,以確認顧客持有有效的「疫苗通行證」。飲食業界人士普遍認為,本港不少市民已接種兩劑疫苗,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相信對生意影響不大。

食環署聲稱會在長假期期間,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巡查,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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