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宣布由2月24日起,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均推行「疫苗氣泡」,屆時所有員工均須已接種至少1劑新冠疫苗,才可在相關處所值勤或提供服務,持有效醫生證明書除外。目前有約95%的院舍員工已最少接種第1劑新冠疫苗。
社署表示,由下月24日起,所有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院舍處所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外聘服務合約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除非持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必須已最少接種第1劑新冠疫苗,才可在相關院舍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
至於只接種了第1劑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8周內(包括首尾2天)完成疫苗接種,才可繼續值勤或提供服務。
在上述新措施推行後,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已經接種首劑疫苗和已經接種2針但未滿14天的院舍員工,仍須按照第599J章《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下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此外,現行有關政府為院舍員工因應強制檢測的規定而豁免其於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臨時檢測中心(如有)進行檢測費用的安排,目前仍會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