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舉行記者會,交代一宗管有炸藥的案件。案件涉及製造炸彈材料、無人機和投擲器,警方拘捕兩人,形容與恐怖主義接近。
毒品調查科警司鄒旺忠表示,警方於昨晚(15日)晚上7時半,在大角咀洋松街截查兩名涉嫌非法集結的本地男子,年齡分別為17歲及23歲,報稱學生及無業,而涉事的單位是其中23歲被捕人短期內租住的,而兩人在案件中的角色,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及釐清。
警方在單位中,搜出6個汽油彈,一些懷疑可以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當中包括大量電油,天拿水,砂糖,玻璃樽以及金屬粉末,另外亦發現一個經改裝的手提電話裝置,而這個裝置是有可能用作引爆一些炸藥的,相關裝置已交由爆炸品處理科處理。同時亦找到三個無人機以及三個全新並可以安裝在無人機上的投擲器。根據警方初步的調查和網上的搜查,相信這些投擲器安裝在無人機上,是可以在空中投下一些物品,若是爆炸品,有可能造成很大傷亡。
鄒旺忠強調,情報搜集及調查顯示,有核心暴徒正計劃致命襲擊,可能與恐怖主義接近,手法與國際恐怖襲擊類似,至於案件是否構成恐怖主義,要根據聯合國反恐條例,目前警方認為暫時未到恐怖主義程度,本港受恐襲威脅程度維持中度。
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表示,現時汽油彈已在示威活動中愈來愈普遍,而汽油彈本身已是一個不受控制的武器,而土製炸彈以及裡面含有自製的爆炸品是更加危險,因為爆炸品在糠炸的過程充滿了很多不穩定的因素,而它的殺傷力,是無定向及無差別的,只要任何人經過炸彈附近,都有機會受到傷害。另外,由於製作土製炸彈的裝置及環境都是非常簡劣,而炸彈中所使用的自製炸藥,本身是不穩的,炸彈可能會在運送的過程中,因為輕微的磨擦或非常少的熱力,都可以令到這個土製炸彈發生爆炸,任何人都可能受傷害,十分危險,而根據法例,任何人惡意引爆爆炸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