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過去一個周末共有159人被捕,反對《逃犯條例》活動至今共1,117人被捕。示威者於上周六(8月31日)投擲了過百枚汽油彈,其中有火舌超過3米高,當天警方發射了241枚催淚彈、92發橡膠彈。警方警告,縱火後果嚴重,可判處終身監禁。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周五至周日被捕的159人之中,包括132男27女,年齡介乎13至58歲,他們涉及非法集結、襲警、阻礙警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令行動至今合共拘捕1,117人。
謝提到159人中,有16名男女於周六下午在銅鑼灣涉嫌觸犯暴動罪,已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在稍後於太子站被捕的13歲及33歲男子,亦分別在少年法庭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武器使用方面,警察於周六發射催淚彈241發、橡膠子彈92發、布袋彈1發、海綿彈10發。
對於在太子港鐵站月台和列車上,警方被指進入車廂打市民,警方指閉路電視顯示,黑衣示威者有襲擊白衣人士,警方是接到報案後到場。警方又指,警方進入車廂持,原示威者有武力對抗,包括用雨傘遮擋及扔東西,所以警方有使用胡椒噴劑和警棍「回應」,有關武力在示威者停止使用武力後停止。
至於有傳太子站內有人死亡,謝稱是胡亂指控,醫官局亦已聲明無死亡個案,認為造謠容易闢謠難,對此一直以來的失實指控強烈譴責。當晚受傷人士要兩小時有多才送院,警方則解釋,是有暴力示威者在太子地鐵站地面集結,警方要確定地面安全才可送走傷者。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則解說周六開槍事件,指當晚9時許有兩名喬裝成示威者的警員,在維園附近被示威者圍,兩名警員表露身分,但示威者沒有逃走,反而包圍兩名警員,期間有人企圖搶槍,兩名警員在別無選擇下,於是向天鳴槍兩發作「示警性開槍」。另一方面,周未共有2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警長8月31日在菲林明道被暴徒用鐵通圍毆,鼻流血及有瘀傷;另一警方在紀利佐治街交界被彈叉射中小腿而紅腫,經已出院。
就未來再有違法集會警方會如何處理,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警方一向對和平守法公眾活動,會盡力配合和提供協助,但一些違法涉及暴力的集會,會有風險評估及執法。至於就網上提及恐嚇警察子女的言論,麥展豪稱警方會採取非常嚴肅態度,定必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