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獲准解除報道限制 披露案中29人擬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18人擬不認罪

47名反對派涉發起及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繼今日(8月18日)處理完其中4名被告就撤銷交付審訊程序的報道限制後,交付審訊程序正式完式,案件已交由高等法院處理。47名被告中,當中29人早前已表示會認罪,當中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岑子杰、毛孟靜、黃之鋒及楊岳橋等人,他們會被安排到高等法院接受判刑,至於其餘18名被告,則要等候高院排期審訊。

發起「35+初選」的戴耀廷擬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押候判。
發起「35+初選」的戴耀廷擬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押候判。
多名「泛民」反對派因參與或組織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
多名「泛民」反對派因參與或組織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

擬認罪的29名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

否認控罪的18名被告則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伍健偉。

在本案,控方早於去年5月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院審理,同年7月8日為交付程序的首次指定提訊日。根據《裁判官條例》第87A條,傳媒和公眾都不准公開交付程序中,包括各被告答辯意向的聆訊內容。

本案的交付程序歷經6次提訊日,曾有多名被告要求放寬交付程序報道限制,當時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駁回,其後吳政亨等4名被告要求羅官覆核決定。其間,支聯會鄒幸彤就羅官在另案拒絕撤銷報道限制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日前獲高院判勝訴,將羅官的決定推翻。

到了今天,羅官再處理吳政亨等人的覆核申請時,終決定解除有關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今天本來只須提出申請的4名被告出庭,但另外有十多被告、包括林卓廷、黃之鋒、鄒家成、譚凱邦、范國威、吳敏儀、岑敖暉等,亦有以旁聽者身份出庭。但明顯他們「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全程只是向旁聽席張望,跟到庭的親友揮手打招呼,其中林卓廷甫踏入法庭便大叫:「中秋節快樂呀阿媽」,譚凱邦亦向着公眾席高叫:「預祝你生日快樂」,終被懲教人員制止,而法庭保安亦制止旁聽者舉手揮手。此外,被告間亦把握機會交談打招呼。

認罪29人承認的案情指,戴耀廷2019年12月開始,並聯同區諾軒於《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及Facebook 等媒體廣發多篇文章游說宣傳「攬炒」,公民黨其後公開響應。2020年4月戴設定「真攬炒十步」路線圖,目標是令香港社會陷入重大危機,帶來血腥鎮壓,促使西方國家對中港實施政治經濟制裁,明顯意圖藉阻礙立法會正常運作,來推翻政府,顛覆國家政權。戴主張達至「攬炒」關鍵在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即35席以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再辭職。

為在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選舉「配票」增加勝算,戴區二人以及民主動力正副召集人趙家賢、鍾錦麟和吳政亨組織宣傳民主派初選,參選人需承諾由得票率最高者參選正式選舉,部份人擔當「plan B」以代替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由戴居中協調達成共識遵守協調機制。而吳政亨與此同時在社交媒體和報章發起「三投三不投」,確保參選人遵守承諾。其餘42名被告則參選。《國安法》生效後眾人均沒有退出,在選舉論壇中眾人曾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對抗極權中共、提倡3條戰線等口號。6月9日梁晃維、張可森和鄒家成起草「墨落無悔堅定抗爭——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重申立場,34名被告有份發文或簽署。初選於2020年7月11和12日舉行,終有逾60萬名市民到全港各區共251個票站投票,其中172個屬區議員辦事處,74名參選人中,31人包括27名被告勝選,9人同月底遭取消參選資格。最終立法會選舉於翌月因疫情延期,然而部分被告在訪問、文章中堅持抗爭。

根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本案被告已被分成兩組處理。當中擬認罪的29人已排期於9月及11月分批應訊,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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