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三家屬入稟求開死因庭 高院頒判詞拒絕

南丫海難發生經已10年,3名死難者家屬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聆訊。惟原訟庭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拒絕。
南丫海難發生經已10年,3名死難者家屬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聆訊。惟原訟庭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拒絕。

南丫海難發生至今經已10年,死者家屬仍希望和要求召開死因研訊,其中3名死難者家屬於今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官頒令召開死因聆訊。惟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於9月開庭審理有關申請後,於昨天(24日)頒下判詞,拒絕死者家屬的要求。判詞提及明白家屬想追查至親離世的每一個細節,但是召開死因研訊以符合公眾利益為前提,找出所有細節並不是召開死因庭的要求,故拒絕其申請。

作出入稟申請的梁淑玲、趙炳全和徐志盛,分別是4名罹難者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和徐凱盈的親屬。法官高浩文於判詞開首已表明,本案的開端是為了慶祝回歸紀念,但卻以悲劇告終。法官亦明白及理解一眾家屬失去摯愛,並希望為死者不幸身亡盡快找出真相。而在事件後曾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其後亦有政府有關部門內部調查及對相關人士的刑事審訊,而調查委員會亦於報告中提岀多項改善建議。家屬於2020年向死因裁判官提出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而裁判官亦是在考慮過上述各個事件後的跟進調查後,才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皆因家屬提出的理據,其實在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中已有涉及。

判詞提到,申請人因在調查委員會提供報告後,發現事件有進一步的新證據出現,故認為應召開死因研訊以審視,當中包括涉事船隻艙壁及損壞穩定度的計算有否出錯之問題,有新證據顯示海事處檢驗相關船隻時的圖則與實際結構不符,及有關涉事艙壁為何沒有安裝水密門的新證據等。然而,法官指出要召開死因研訊是需要符合公眾利益,而申請方提出的新證據所涉的事件,大部分於調查委員會研訊經已觸及,而要就每個細節都找出應是誰負責,並不符合顧及公眾利益的要求。法官亦認為該調查報告及相關建議,已涵蓋意外的不同問題,故此駁回申請,但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作為申請人之一的死者家屬趙炳全對裁決感到失望及無奈,他認為仍有空間再解釋事故原因,並指現時對事件起因的披露並不足夠。而對於會否上訴,趙則稱會與律師再商討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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