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早前披露,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不會爭取下一屆連任,其任期會於明年一月結束。消息傳出,夏博義昨向逾千名會員發出通告,表示提議下一屆公會主席於明年履新後,可獲發每月五萬元薪酬,即年薪六十萬元。有大律師表示,不少公職都沒有酬金,如牽涉任何車馬費以外的酬金,即有機會令當事人服務大眾的心變質,相信大家亦不樂見。
《星島日報》報道,大律師公會自戴啟思及夏博義出任主席後,不單與內地法律界中斷往來,現任主席夏博義更「言論出位」,曾公開批評《港區國安法》缺法治精神,促請港府修改或限制國安法的運作。消息指,夏博義昨向1500多名會員發電郵,內容倡議於明年接任大律師公會的主席,應每月受薪五萬港元,即年薪六十萬元,諮詢成員的意見。
夏博義強調自己不會爭取連任,故今次建議絕不涉及利益衝突,他以自身擔任主席的經驗表明,即使於新型肺炎期間, 主席雖難以代表公會赴海外參加活動,但主席的職務也佔用非常多個人時間。
資料顯示,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多年來都是全職受薪工作,其薪金類似高等法院法官的薪酬。由於香港大律師公會目前累積大量盈餘, 該建議的酬金數額在公會財務上是可行和可持續的,故公會有意批准該提案,自明年起生效,以使將來擔任該職位的更多潛在候選人更容易接受擔任大律師主席。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不少公職都是沒有酬金,包括:特區政府許多上訴委員會及審裁處,即使有亦是象徵式,擔任公職是一種榮譽。她認為,出任公會主席,證明獲選者得到會內大部分人的信任及支持。服務是拿自己的心出來;牽涉任何車馬費以外的酬金,即有機會令當事人服務大眾的心變質,相信大家亦不樂見。
龔靜儀指,大律師公會在香港歷史悠久,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公會主席變成可以有酬金,即有機會鼓勵全香港所有享有發出執業證書權力的公會爭相效尤。香港受反修例示威及新冠疫情影響,百業待興,作為公會,理應顧全大局,以會員的利益為先,不應該加重會員的經濟負擔,任何人士如果因沒有酬金支取,便不願意擔任公會主席,這對成員根本不是一個損失,更是一個天大喜訊。她強調,沉重的財政負擔,對整個公會的長遠發展而言,只會將公會的會務,趨向不健康方向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