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舞火龍列國家級非遺「優秀保護實踐案例」

大坑舞火龍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優秀保護實踐案例」。(政府新聞處)
大坑舞火龍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優秀保護實踐案例」。(政府新聞處)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的「中秋節——大坑舞火龍」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列入50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優秀保護實踐案例」之一。

國家文化和旅遊部今年三月展開首次遴選工作,向全國各地邀請提名合資格的非遺代表性案例,並根據各地方對所提名的非遺項目保護工作,有否實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尊重傳承人的主導性等準則,評選表現出眾的保護實踐案例。

最後,大坑舞火龍在全國347個提名項目中脫穎而出,成為50個獲選的「優秀保護實踐案例」之一。

大坑舞火龍活動已有百多年歷史,昔日大坑是一條客家村,據說曾受瘟疫之苦,因此村民會在每年農曆八月中秋節前後,進行三日舞火龍活動,以祈求合境平安。後來大坑舞火龍於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參加者在非遺辦事處舉辦的火龍紮作工作坊向傳承人學習紮火龍。(政府新聞處)
參加者在非遺辦事處舉辦的火龍紮作工作坊向傳承人學習紮火龍。(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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