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組成須以愛國者為主

張曉明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目前的緊迫任務。
張曉明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目前的緊迫任務。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發表文章,解讀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精神,提到無論有關政改工作何時重啟,都必須遵守《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以愛國者為主體實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而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也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

張曉明的文章強調,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是近幾年來港獨等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他指出,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已成為擺在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

文章提到無論有關政改工作何時重啟,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是必然的要求,必須確保行政長官由中央信任的愛國者擔任,符合愛國愛港或愛國愛澳、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香港或澳門社會認同等標準,而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也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

張曉明提到,港澳內外環境出現了許多新變化,管治也面臨不少新問題、新挑戰,更加需要特別行政區政府敢於擔當,善於作為,中央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法治,推進民主,促進和諧,實現良政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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