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修例明生效 賦權醫衞局局長廢除問題「免針紙」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司法覆核勝訴,高等法院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宣告有關「免針紙」失效。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司法覆核勝訴,高等法院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宣告有關「免針紙」失效。

隨着「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政府不接納被捕的7名西醫所發出約2萬張「免針紙」申請司法覆核勝訴,高等法院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宣告有關「免針紙」失效。港府今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明日(26日)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此外,局長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局長在宣告某註冊醫生所發出的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前,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此外,《修訂規例》亦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長6個月,即由12月31日午夜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午夜。

政府當局表示參考了法律意見,考慮到防疫工作的急切性,上訴所涉的訴訟時間和有關豁免證明書的有效期限,認為最合適的做法是作出修例而非作出上訴,這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當局亦指,有關規例涉及不同範疇及影響社會各個階層,並且針對隨時變種的病毒及疫情,因此使用比較概括的條文,以達到最大的效果,這亦合乎整體公眾利益及照顧市民健康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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