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2日)於憲報刊登太平紳士委任名單,新獲委任的13位太平紳士包括前特首林鄭月娥及多名已卸任問責局長,有關委任由今日起生效。
新獲委任的13位太平紳士當中,10人是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b)條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包括林鄭月娥、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前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前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及前審計署署長朱乃璋。
另有3人是根據該條例第3(1)(a)條獲委任為官守太平紳士,3人分別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以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
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懲教院所、羈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確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沒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太平紳士確保個別人士所作的投訴,會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