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昨公布,政府律師的招聘工作將於本月中展開,有意投考人士,必須於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一定的成績,以符合申請資格。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則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合格成績,申請人必須在測試中合格才會獲考慮聘用。
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合格成績為政府律師的入職條件,投考政府律師一職的申請者,無論是否曾於過往的公務員招聘中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或個別局/部門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均要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成績。
全數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以上,以及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合格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