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劉穎匡、藝人王宗堯等共13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入立法會大樓並佔領會議廳,因而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其中孫曉嵐及因47人初選案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劉穎匡共7人承認暴動罪,案中否認暴動罪的王宗堯,則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
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分別為學生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燒嵐(27歲)、潘浩超(34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6歲)、劉穎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5名被告否認暴動罪,包括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3歲)、藝人王宗堯(44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及林錦均(28歲);另被告何俊諺(24歲)則獲准暫時毋須答辯。
13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除林錦均外,其餘12人另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當中、僅畢慧芳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餘6人的控罪獲法庭存檔處理。林錦均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
就其他控罪方面,林錦均否認1項刑事損壞罪。除林錦均外,其餘被告均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就此控罪,承認暴動罪的被告之中,只有畢慧芬認罪,其餘6人的控罪均獲存檔法庭。另外,王宗堯及吳志勇承認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