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店「空姐牛肉飯」東主郭德英,不滿香港電台節目內容偏頗,提私人檢控,狀告香港電台及廣播處長梁家榮5項公職行為失當罪,但遭法庭拒絕,郭不服裁決要求覆核,更指法庭沒有給機會她作陳辭,惟西九龍法院裁判官鄧少雄聽罷陳詞後仍認為理據不足,維持原有決定。郭德英聲言考慮上訴。
郭德英昨日與代表她的大律師容海恩及黃汝榮,到西九龍法院出席覆核庭審,容海恩在庭上表示,原審裁判官未有進一步向郭索取資料,亦沒有作公開或內庭聆訊,以讓申請方陳詞,就單憑書面資料決定不受理,做法有誤。
曾任裁判官的大律師黃汝榮則補充,專家證人顧敏康教授也未有機會向法庭陳述證據。裁判官鄧少雄提問指,申請人如何證明梁家榮是「故意及蓄意」干犯公職人員失當罪,黃汝榮回應稱首項控罪的日期為去年11月,而最後一項控罪於今年3月發生,期間4個月有不少人批評梁,梁家榮身為台長,「冇理由唔知公眾人士對佢咁大反感」,卻仍然沒有糾正,構成犯罪意圖。
黃汝榮續形容原審裁判官的書面裁決理由「好唔尋常」,不但連控罪也無提及,亦欠缺分析。
裁判官鄧少雄表示,今首次聽到申請人以梁家榮在4個月內受到批評也沒有糾正,作為控告的理據。不過,法庭考慮所有資料與陳詞後,認為不足以達至表面證供成立,遂駁回申請。
郭德英在庭外展示相關陳詞,列出5點理據指上次裁決「不穩妥」,當中包括「未有詳細解釋為何有好的因由拒絕」、「未有就事實背景作考慮」、「錯誤地未有考慮各傳票獨有的控罪元素」、「否決原訴人公開審訊的要求」,以及「錯誤地沒有問原訴人進一步資料」。
對於覆核再遭拒絕,郭德英在庭外表示,法院早前受理許智峯兩宗私人檢控,卻拒絕她的提請表示不解,認為是「不公平對待」。她目前正積極考慮提出上訴。而在法庭外,愛國維港101發言人譚銘萁率領數名支持者聲援申請人郭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