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降低強制拍賣申請的門檻,樓齡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視乎樓齡和所屬地區,精簡強拍制度法律程序和加強支援受影響小業主,「強拍」門檻亦由現時80%業權降至70%或65%。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期望條例12月中前生效。
新條例按私人數宇的樓齡,以及所在地區有不同門檻,若樓齡介乎50至59年,並位處長沙灣(覆蓋深水埗)、馬頭角(覆蓋九龍城和土瓜灣)、旺角、西營盤及上環、荃灣 、灣仔、油麻地等七個指定地區,由於這些地區有半數樓宇的樓齡達50年或以上,以及有38%樓宇接獲強制驗樓通知,有重建迫切性。
條例通過後,在指定地區內,若樓齡為50至59年,持有七成業權就可以申請強拍;60年或以上,一律降低至六成五。此外,在其他非指定地區,介乎60及70年以上舊樓,門檻分別降至七成及六成五。若屬同一地段舊樓,樓齡達50年或以上,並達到最低強拍門檻,容許合併計算。
甯漢豪發言時指出,社會有共識需要加快重建步伐,強調降低強拍門檻,旨在推動重建老舊及失修的樓宇,消除舊樓安全隱患,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絕非「益咗」發展商。條例通過後,政府將推出多項措施支援小業主。
她表示,特區政府的修例建議和行政措施,已在不同政策考慮及小業主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對於日久失修的老舊樓宇,重建是較維修更符合經濟效益;而修訂條例促成私人業權統一和促成收購者進行重建,更重要是推動老舊和失修樓宇重建,為業主提供出路,改善生活環境。
為加強對小業主的保障,甯漢豪指出,條例草案建議容許自用業主在地段經強拍售出後,仍可繼續使用其物業不多於6個月,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另覓替代物業。其次,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內,設立專責辦事處,提供一站式的加強支援小業主服務,包括提供獨立物業估值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