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經季節性調整的最新失業率升至7%,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失業率是三個月的移動平均數,去年12月的失業情況明顯惡化,預期下次公布的失業率有機會破7%,且失業率短期難以回落,他質疑若要成立臨時失業援助制度或基金,就必須界定「臨時」的定義。
羅致光在網誌表示,香港的經濟整體發展或許可以更早重拾升軌,但從過往經驗,勞動巿場的調整往往需要很長時間。以2008年金融海嘯和2003年的沙士為例,難以樂觀香港失業率能於3年之內,降至低於5%的水平。對於社會有不少聲音要求政府成立臨時失業援助制度或基金,他反問,措施是否真可「臨時」。
羅致光指出,政府考慮設立一個臨時的失業援助項目時,要考慮項目是否可以「臨時」,他指任何「臨時」或是「一次過」的項目,都會是一眾政黨及社會壓力團體爭取「恆常化」的目標,若不可能是「臨時」,政府便有責任考慮到長期融資、申領條件及調查濫用等問題。
羅致光又指,從來沒有說過,成立臨時失業援助與取消強積金對沖有任何關係,而是當成立失業保險制度,要考慮僱主及僱員供款問題,必然與現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有直接關係,因此若要研究成立失業保險制度,便要暫停取消「對沖」的立法及其他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