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竄逃海外 警方通緝8人所涉罪行詳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境外人士,並每人懸紅 100 萬元,呼籲市民提供消息。以下是國安處公布各人涉犯罪行:

警方對8人發出通緝令。(燊亮攝)
警方對8人發出通緝令。(燊亮攝)
警方發出對8人的懸賞通告。
警方發出對8人的懸賞通告。

任建峰 46歲
罪行: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位人士多次於海外勾結海外反華政客及組織,包括會見外國官員,出席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香港法官或檢控官進行制裁。

袁弓夷 74歲
罪行:
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於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發動公投,以推翻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及勾結海外反華政客及組織,於不同場合中,要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行政區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近日他特別提到要制裁香港法官。

郭鳳儀
罪行: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於海外勾結海外反華政客及組織,以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的身份,進行一些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當中她有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當中包括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官。

郭榮鏗 45歲
罪行: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於海外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包括倡導採取極端措施,破壞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意圖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許智峯41歲
罪行:
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
國安法第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多次於海外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以及發起一些所謂「香港章約」,鼓吹香港獨立、台灣獨立,推動所謂公投,煽動推翻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基本制度,以及勾結外國政客與反華組織,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進行制裁等行為。

蒙兆達 51歲
罪行:
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
案情:這人假借維護勞工權益名義,實際上於海外透過社交媒體,以及出席一些會議,鼓吹香港獨立。

劉祖廸 29歲
罪行: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於海外勾結海外反華政客及組織,並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建立所謂的「攬炒團體」,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進行制裁。

羅冠聰 29歲
罪行:
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
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情:這人多次於海外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公開集會,鼓吹香港獨立,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進行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的聽證會,官方場合,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採取制裁及其他敵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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