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Fact Wire)獲得採購文件顯示,警隊專責情報工作的「技術服務部」,於8月中安裝一條網絡專線,由灣仔警察總部點對點連接內地深圳法院,合約期1年。警方解釋,該專線是用作一宗販毒罪案內地證人跨境視像作供,安裝於警總是方便技術支援,審訊完結會拆除。該報道質疑做法不尋常,因進行該案審訊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可提供視像會議設施,不用另外申請專線。
《傳真社》取得的文件包括香港寬頻(上市編號:1310)旗下滙港電訊有限公司的服務申請表、訂購表及訂單確認書,顯示警務處今年7月12日申請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西翼一辦公室,安裝一條國際以太網專線(IEPL),接駁位於深圳南山區的深圳巿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區7號庭,並安排於8月16日上午9時起生效。服務合約為期12個月,安裝連服務費用6.8萬港元,攤分12個月支付,是警務處首次申請有關服務。
安裝專線的位置是灣仔警政大樓西翼522室,位於警察總部內刑事總部所屬大樓,申請表及訂單確認書上的帳戶名稱同樣為香港警務處的「TSD」,與警隊技術服務部(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簡稱相同。
警方回覆《傳真社》指,安裝網絡專線是為一宗10月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偵訊的串謀販毒案,支援跨境視像作供,而該專線會加密,案件完結後會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