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接受澳門電視台訪問時,被問及澳門是否會建設證券交易所,甚至取代香港在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賀一誠直言,這個想法不實際。他指出澳門未具備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條件,金融上缺乏很多法律的基礎。
賀一誠表示,澳門現行使用的是成文法,但環顧目前的國際金融中心所在地,如倫敦、美國、新加坡和香港等等,都是實行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他指國際投資者可以根據普通法下的案例,去考慮自己的投資,例如法官判了一個案例,有了相關的定義,投資會較方便和可預見風險。
他又指出,實施成文法的國家和地區,金融中心不會發展得很快,如巴黎和法蘭克福等,都有金融業務,但他們不會成為一個中心。賀一誠表示,澳門使用成文法,不可把未知因素放在法典中,當出現問題要修改法律,難以配合市場發展。
賀一誠指出,澳門經過多年催促也只推出租賃法,但稅法、基金法和信託法等都是空白,若作為金融中心或金融發展城市必須有法律支撐,這是澳門的弱項,需要加快在金融方面立法,做好法律和具備條件就可以迎接建設。
賀一誠又表示,他作為澳門行政長官,會如實向中央反映民意,憂喜都說清楚,不會只報喜不報憂。他指,自己的理念是要符合廉潔、執行力強和聽市民意見,新班子不要有裙帶關係,要按能力和工作往績挑選;又說市民過去對官商一體有疑慮,強調澳門是資本主義社會,必然有商界參與,要清晰定位官商關係,不能偏幫某一方面,而是要處於比較中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