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暴動疑犯竟准保釋 12人潛逃台灣被截 市民怒吼: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12名有案在身的香港青年,日前由清水灣布袋澳乘「大飛」出發,欲偷渡往台灣尋求政治庇護,被中國海警在果洲群島水域截獲拘捕。

這批被捕人士犯下的很多都是嚴重罪行,包括暴動罪、串謀有意圖傷人、縱火、製造爆炸品等等,其中4人更是勇武組織「屠龍小隊」成員。他們曾經在法庭提訊,但竟全部獲准保釋,在社會上自由走動,而其中7人均經由同一名法官批准保釋,那就是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

在今次12人集體被捕之前,已有不少在社會運動中涉嫌犯上嚴重罪行的被告,經提訊後獲准保釋,更在保釋期間成功潛逃海外,情況難免引起社會嘩然,怒吼: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網上圖片

據法庭資料顯示,這12名偷渡犯包括(一)22歲公開大學3年級生張俊富;(二)20歲報稱無業的張銘裕;(三)21歲IVE學生嚴文謙;(四)30歲售貨員鄧棨然;(五)17歲港鐵技術訓練員鄭子豪;(六)17歲中五學生廖子文;(七)29歲測量員李子賢;(八)16歲越南籍中二學生黃臨福;(九)18歲港大工程系學生郭子麟;(十)29歲機械技工黃偉然;(十一)29歲「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十二)33歲喬映瑜,職業不詳。

7名潛逃犯皆獲錢禮批准保釋

12名偷渡犯的其中7人,是由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保釋。
12名偷渡犯的其中7人,是由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保釋。

當中,(一)至(七)的保釋申請,都經由屢受質疑,被指控立場傾向示威者的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處理。(一)至(三)於去年12月8日遊行前夕被捕,被控以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看似簡單,但其實案件涉及警方破獲的一個槍械組織,案中搜出半自動手槍及過百發子彈,案情觸目驚心。

(四)至(六)則涉及去年9月30日灣仔金樂大廈的一宗「汽油彈工廠」案,三人各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七)則涉嫌參與去年9月29日的金鐘暴動,被控以暴動罪及襲警罪。

犯案者年紀最輕僅16歲讀中二

(八)為12名偷渡犯中年紀最輕,年僅16歲,為越南籍中二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縱火,另被控同日管有三個以酒樽製成的汽油彈。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去年12月批准其保釋。

(九)涉嫌於去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參與暴動,獲屯門裁判法院羅德泉批准保釋。(十)涉嫌今年1月16日在上水吳屋邨製造爆炸品,獲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批准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
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
屯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
屯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

李宇軒涉違《國安法》被截獲

李宇軒涉犯港區《國安法》,獲准保釋期間畏罪潛逃。
李宇軒涉犯港區《國安法》,獲准保釋期間畏罪潛逃。

(十一)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獲准以2萬元現金及18萬元人事擔保及交出旅遊證件作警察擔保。(十二)為偷渡案中唯一女性,涉及上水一宗製造爆炸品案,正在被警方通緝。

大量保釋期間潛逃案例

黃台仰(左)涉及2016年旺角暴動案,在保釋期間逃亡到德國。
黃台仰(左)涉及2016年旺角暴動案,在保釋期間逃亡到德國。

事實上,近年不少涉及社會運動的罪犯,在保釋期間均成功潛逃海外,包括2016年參與旺角暴動的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前成員李東昇,兩人均潛逃到德國並獲批難民身份。同樣參與旺⻆暴動的少女李倩怡,則棄保潛逃到台灣。去年8.31太子站事件中曾被指死亡的王茂俊,身負暴動、刑事毀壞等8項罪名,竟可以獲准保釋,最近已逃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庭上言辭激烈屢惹爭議 何俊堯裁判官遭調職暫停審案

本港法官立場偏頗屢受爭議,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可能是近期被談論得最多,庭上言辭最激烈,引起最多爭議的法官之一。

仇栩欣襲警案: 認定警員作供「大話冚大話」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在當選前,與其男助理被指於去年8月11日,在北角直播街頭狀況時推防暴警員心口,兩人同被控襲警罪。何俊堯在審理該案時,指作供的警員態度「蔑視、輕佻」,並將兩位警員的供詞認定爲「大話冚大話」,甚至指控警員「作供猶如身處平行時空」,這些激烈的言論,被很多市民質疑為針對警察。

有市民看不過眼,去信「法官行政秘書處」投訴何俊堯,認為何俊堯在仇栩欣襲警案中不當發問、罔顧事實、立場不中立,由始至終對警方抱有强烈敵意。他又指何俊堯過去曾多次發表帶有政治傾向的不當言論,並多次輕判對社會安寧造成嚴重破壞的暴力分子。

何官將會被調離東區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暫時毋須審理刑事案件。

警總塗鴉案: 不想判阻嚇性或懲罰性重刑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

翻查紀錄,何俊堯多次的裁決及言論,確實曾引起社會爭議。例如去年6月,大學生王愷銘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鴉諷刺警察,何俊堯竟表示不想判阻嚇性或懲罰性重刑,最終王被判感化1年及賠償1,200元。

蘭桂坊向警察拋 擲麻包袋案: 不算太暴力

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於去年10月31日萬聖節晚上,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拋擲兩個麻包袋,何俊堯卻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同意被告行為溫和和平,亦無意圖傷害或挑釁他人,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警察宿舍縱火案: 唯一可能係被告被捕時受傷

去年11月,15歲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於今年5月19日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何俊堯聽畢辯方求情後,詢問控方是否有人因事件受傷,控方回答沒有後,他竟當場表示:「就算有,唯一可能係被告被捕時受傷。」何俊堯雖聲稱被告干犯的事件非常嚴重,但仍批准被告保釋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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