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聆訊控方所依賴的證據,除了數名已經認罪的從犯證人的證供之外,另一個重要的部分,就是香港城巿大學法律學院王貴國教授所撰寫的專家報告,法庭經已批准將其兩份報告呈堂。但從辯方早前反對部分報告呈堂的陳詞之中所述,相信黎智英的其中一個辯護理由,是控方所指稱的外國制裁及敵對行動,並非是他提倡的結果,亦未必構成《國安法》所指的制裁。
辯方曾質疑,王貴國的意見與法庭要考慮的罪行元素無關,亦未能證明被告的心態(state of mind)。辯方並認為,被告請求制裁跟外國所採取的制裁行動,兩者並無因果關係,例如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早於2019年11月、亦即本案國安控罪時段前便已生效。
但三位法官包括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都認為,被告提倡的「制裁」是否構成《國安法》列明的「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法庭自會定奪;而王貴國的專家報告,正正有助法庭理解美國針對中港的行動、背景和後果,最終批准報告呈堂。
據聆訊透露,控方專家證人王貴國(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往後將會作供,講述美國針對中央政府及港府官員的制裁行動,並解釋其法律效果及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