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其中一項條文列明,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綜觀各國,都設有用以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或部門。港英時期,英國就曾在香港設立政治部(Special Branch,又稱SB),並由英國軍情五處(Military Intelligence,Section 5,縮寫為「MI5」) 指揮,主要負責反間諜及收集情報等特殊任務。
MI5派人來港訓練警員
根據資料顯示,政治部1934年由英國軍情五處設立,1946年起被納入香港警察隊架構,並由當時軍情五處派員來港,教授警務人員跟蹤、竊聽等偵查技巧。政治部工作包括收集情報、監控政治人物、保護要員、反恐、刺探反英「左派」活動、追查共產黨組織行蹤等。政治部更由最初的200人,發展至1980年代高峰時期1,200人。位於摩星嶺俗稱「白屋」的前域多利道扣押中心,就曾被政治部徵用,以羈留、拷問政治犯。
不過,隨着香港1997年7月1日回歸,政治部轄下情報部門在此日期前便逐步解散,所有機密資料均運到英國,有關人員亦需簽署終生保密協議,而政治部轄下的保安部管理權,則於1995年轉交警隊刑事及保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