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3周年】(1)《國安法》3周年 三位法律界人士分享回顧、觀察與展望 力促加強國安教育

 

香港自2014年違法「佔中」開始,社會動盪不斷,到2019年反修例示威瀕臨失序,直至《港區國安法》(下稱《國安法》)在港實施,形勢才得以穩住。
然而《國安法》竟不時被形容為破壞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癥結,更將近年的經濟不景動輒歸咎到《國安法》頭上,甚至在法律界中亦有人出言詆毀,甚或以身試法。三年過去,業界對《國安法》如何評價?《國安法》對法律行業以至商貿環境的實際影響又是如何?《堅雜誌》專訪了三位法律業界人士,分享他們的回顧、親身觀察與展望。
退休《國安法》指定法官、執業大律師杜浩成和執業大律師嚴康焯均認為,國安教育仍須繼續推動,加強維護國家安全,釋除公眾對《國安法》的誤解,杜浩成甚至建議成立「國家安全學院」。
香港律師會理事岑君毅律師,不時到外地「說好香港故事」,如實道出香港的法治和《國安法》實施情況,「要給別人一個信心,香港還是以前的香港」。

文:本刊記者 圖:黃冠華、受訪者提供

圖為唐英傑於《國安法》頒布翌日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最終被判入獄九年。
圖為唐英傑於《國安法》頒布翌日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最終被判入獄九年。

去年4月從司法機構退休的前任《國安法》指定法官,現時重新執業的杜浩成大律師,回顧《國安法》當年在短時間內出台,他認為是適逢於當時獨特的環境和歷史因素。

2010後有些人不斷挑戰法律底線

2019年本港爆發黑暴,導致社會動盪不穩;《國安法》翌年頒布後,獲社會各界認同有效防範危害國安行為。
2019年本港爆發黑暴,導致社會動盪不穩;《國安法》翌年頒布後,獲社會各界認同有效防範危害國安行為。

杜浩成不點名批評,自2010年前後起,香港發生了較大規模的社會動盪事件:「原則上這些都是犯法的行為,違反了《公安條例》,有些人不斷挑戰法律底線,引領較為年輕的一輩參與了這些社會事件。」

他認為這批年輕人可能是一批批從中學進入大學,以至不同社會領域,期間的違法遊行變相令他們「被改造」、「再教育」,「直至最後出現了2019年那次大規模黑暴事件」。

「這些事件都是我們在香港生活了幾十年都想像不到。」杜浩成指當時香港社會環境相對平靜,想不到黑暴突然爆發:「基本上是完全失控,幸好當時我們有警隊努力完成他們維護社會安寧的責任。」

「專業派」律師難忍律師會不講專業

法律界相信《國安法》有效打擊外部勢力干擾本港。圖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羈押。
法律界相信《國安法》有效打擊外部勢力干擾本港。圖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羈押。
「反修例風波」期間,警方需出動防暴警察及施放催淚彈,鎮壓連場暴動。
「反修例風波」期間,警方需出動防暴警察及施放催淚彈,鎮壓連場暴動。

人稱「專業派」律師的岑君毅記得,在《國安法》生效前,曾目睹當時位於他中環事務所樓下,仍有人扔磚、縱火:「這個是事實,全世界看到,今天還有沒有這些東西?是沒有的,這個也是事實。」

談及黑暴期間,一些法律界人士干犯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甚至涉嫌違反《國安法》,岑君毅從法律專業角度不點名批評,犯了法的人最終要受法律制裁,天經地義。

他回望2021年首次當選香港律師會理事,當時《國安法》剛頒布未夠一年,香港仍然黑暴頻生、社會動盪。他因為不希望有「不講專業」的律師躋身理事會,深信作為律師應以專業「掛帥」,於是參選。今年岑君毅在無競爭下自動當選再次成為理事,反觀昔日被視為較親泛民、自詡「開明派」的理事均無爭取連任,理事會回歸專業。

事隔五年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再訪京

反修例期間,大批黑衣暴徒破壞社會秩序,有法律界人士憂慮他們進入校園和社會可能繼續散播危險思想。
反修例期間,大批黑衣暴徒破壞社會秩序,有法律界人士憂慮他們進入校園和社會可能繼續散播危險思想。
警務人員執法期間成為暴徒針對目標,更曾發生刺警事件。
警務人員執法期間成為暴徒針對目標,更曾發生刺警事件。

香港律師會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更分別於今年3月及4月訪京,均是相隔4、5年後首次,據報行程中他們曾向中央部委反映《國安法》的實施情況。有隨團訪京的律師會理事岑君毅解釋,律師會近年是因為受疫情影響才暫停訪京,今次再訪不屬「破冰」,反而是「報復式交流」的開始,預料今後律師會與內地不同部委將保持交流。另一方面,大律師公會亦重啟與北京大學法學院合辦的《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是雙方事隔5年後的再次合作。

某些人以「違法達義」藉詞犯法

岑君毅鼓勵本港法律界往內地發展。圖為今年5月,岑君毅出席內地司法部的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頒證儀式。
岑君毅鼓勵本港法律界往內地發展。圖為今年5月,岑君毅出席內地司法部的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頒證儀式。
岑君毅本身是國際律師樓香港辦公室的合夥人,不時接觸外資公司,他指不少外資和律師樓都已回港投資。
岑君毅本身是國際律師樓香港辦公室的合夥人,不時接觸外資公司,他指不少外資和律師樓都已回港投資。

另一方面,岑君毅不點名批評,近年有一些人竟以「違法達義」作為犯法藉口,其實毫不合理:「正如我無論開車多急趕,遇到紅燈就是要停,這攸關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亦有法例規定我必須要停。」但現實中,即使他花費時間寫出詳盡而專業的剖析文章,勸告大眾不要誤墮法網,卻往往比不上某些政治人物、媒體,在社交平台上發表「理念」更容易吸引市民大眾俾「Like」。

岑君毅苦笑說,做律師的,動不動一個案例要看幾百頁紙,撰文又怕長篇大論,又怕寫出來被質疑「斷章取義」。結果呢?很多市民只花30秒,閱讀一篇「好聽」的帖文就下定論:「之後一個傳一個,令到香港的法治,或者法律發展荊棘滿途。」影響所及,令外間動輒將「香港還有沒有法治?」的疑問掛在嘴邊。

未見《國安法》令法律界人才流失

岑君毅不時以深入淺出方式,向公眾講解本港法律及《國安法》,說好香港故事。
岑君毅不時以深入淺出方式,向公眾講解本港法律及《國安法》,說好香港故事。
岑君毅笑言在疫情過後展開「報復式交流」。圖為他在珠海跟珠海國際仲裁院及深圳律協交流仲裁。
岑君毅笑言在疫情過後展開「報復式交流」。圖為他在珠海跟珠海國際仲裁院及深圳律協交流仲裁。

事實又是如何呢?或者從人才流向,就能反映法律業界是否對《國安法》有確實憂慮。執業大律師嚴康焯分析:「我覺得普遍來說,人才流向沒有甚麼大改動,因為一路以來,法律界都有人才的流失或進入,反而我會覺得,由外地進入香港法律界少了一些人。當然原因不單或者一定是因為《國安法》,可能是之前疫情封關措施影響。」

「至於你說,會不會特別有人因為擔心《國安法》而離開?我相信一定有,但我所知的一定是少數。」反而,嚴康焯發覺身邊同業考慮是否移民,主要原因其實與其他香港人一樣,不外乎是本身事業發展及子女教育問題。若然他們在本地事業發展理想,工作機會不缺,相信他們亦不會輕言移民。

未聽過外地律師因《國安法》拒來港

本身是香港律師會理事的岑君毅,不時出席不同業內活動及向公眾剖析法律議題。
本身是香港律師會理事的岑君毅,不時出席不同業內活動及向公眾剖析法律議題。

至於人才流入方面,嚴康焯表示以他所認知,根本沒有外國律師會純粹因為《國安法》而拒絕來港工作:「我未聽過有外地律師因為《國安法》所以不來香港,原因很簡單,一定是在商言商,所以如果香港有一件很好的案件,也有很合適酬勞,一定能吸引到人來。」

對於近日針對未有在港執業資格的律師,參與《國安法》相關案件的修例,嚴康焯認為《國安法》既為中國法律,海外人士是否有專長參與確是有所保留,但除此以外, 在國際商貿及其他商業、民事,甚至是仲裁案件,海外律師若有其專長,或在相關領域表現出色,他仍然可以申請特別許可,獲聘任到香港工作。

「我相信(《國安法》)因素不會太大。簡單來說,無論從商也好、從事法律行業也好,每個地區、每個地方,都有不同利好因素,也有不同風險因素,要考慮的東西一定不會太單一……香港屬於全球其中一個法律從業員收入偏高的地區,尤其對海外律師來說,在香港從事法律業務所得的回報,比其他地方都高。」

外資及國際律師樓已回港投資

國家安全概念總體涵蓋多個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等等。
國家安全概念總體涵蓋多個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等等。

近年屢有外資將亞洲區總部從香港轉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時間點上難免令外界猜測是否與《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有關。岑君毅本身是某間全球規模最大律師事務所之一、香港辦事處合夥人,不時與外資洽談。在他記憶中,確實有些外資公司憂慮香港不再是法治社會,繼而把香港辦事處或業務撤走,只是當中有不少都已重新來港做生意,當中部分是外國的律師樓。

岑君毅認為,他們選擇回港再開業,是因為法律界的獨有特質:「他們的客人香港有生意,於是律師樓就在香港開業,幫助那些客人。哪裏有生意就去哪裏。」

他又引述一名回港經營的資深律師說,賺錢蝕錢相對問題不大:「最重要能夠公平去賺錢,如果投資失利,是他眼光不好;但如果有爭拗,一定要有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制度處理,而這方面香港做得到。」岑君毅肯定《國安法》產生了作用,除了黑暴不再發生,亦有助穩定民生、發展經濟,印證「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發展階段。

《國安法》對營商環境影響極微

岑君毅認同《國安法》有助打擊黑暴、穩定民生及發展經濟。
岑君毅認同《國安法》有助打擊黑暴、穩定民生及發展經濟。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從事過不少商業法律事務的嚴康焯亦有相同觀察:「我所理解或認知的商界人士,他們考慮的一定是商業因素多一些。如果《國安法》對營商環境影響很大,應該會有很多外資撤資,但在香港我所眼見的外資依然很多,反而是疫情、防疫措施,影響到很多人轉移他們的亞洲總部,這情況我比較多見。」

《國安法》對於香港保持亞太區經貿中心的地位,或者國際商貿合作的前景會否有影響?「一定有影響的,但是影響是不是很大?我反而覺得《國安法》對於商貿上的影響非常輕微。世界各地都有他們當地的《國安法》,每個商家去個地方從商,一定會考慮有甚麼利好因素,一定會考慮有甚麼『地方風險』,當地法律必定是他們會考慮的『地方風險』,但香港《國安法》是不是和世界各地先進地方的《國安法》情況很不同?我又看不到。」

《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後,大批反對派人士落網,審結的個案仍屬少數,但無論是那一個法律程序,但凡是跟《國安法》有關,社會上都有聲音指控當中有不公義,亦有人擔心《國安法》在港實施後,香港再不能夠秉持司法獨立。法律界人士是否同意這些批評?

審案邏輯跟一般刑事案件相同

大律師嚴康焯認為,法律同業可向公眾多做《國安法》及一般法律的普及工作,有助去除公眾的誤解。
大律師嚴康焯認為,法律同業可向公眾多做《國安法》及一般法律的普及工作,有助去除公眾的誤解。

「就我自己所見,或者看過《國安法》有關判詞後,我看不到《國安法》實施後或者《國安法》案件裏面,法官審案或判刑的邏輯,跟以前的刑事案件有甚麼不同。」嚴康焯強調,社會上有批評聲音,或者跟他們只依靠傳媒去跟進案件,以致了解不深所致。始終傳媒報道篇幅有限,亦受其編採立場影響。

「我看到整個判詞裏面,法庭要考慮的事、要考慮的證據,或者判案,都是引用《國安法》實施之前一貫以來的原則。」嚴康焯認為《國安法》在香港只實施了很短時間,經法庭處理過的《國安法》案件仍未達致一個有象徵意義的數目,要現在說《國安法》條文是否清晰、是否合理、是否過於嚴苛,言之尚早。

「隨着《國安法》越來越多案件開審,就會越來越清晰。正如很嚴重的案件,例如謀殺案,有關當局的取證、調查,以及所花的人力物力,認真程度一定很高。同樣地《國安法》都是一樣。假設,謀殺罪新實施後,一年有15宗案例全部都定罪,可不可以說那條法例有問題?我相信不可以,至少要積存到一定案例數目,才可以斷定高定罪率是否條例本身有問題。我覺得隨着越來越多《國安法》案件開審,會令我們對於這個法例的認識越來越高。」

《國安法》保障人權 法院把關

杜浩成視推動國安教育為其使命。
杜浩成視推動國安教育為其使命。

杜浩成亦表示,了解部分業界至今對《國安法》仍略有保留,包括憂慮《國安法》會影響司法獨立、削弱人權等等,但他認為不必多慮。香港本身具備成熟司法體制,法院亦一直對人權作最後把關,更何況「《國安法》開宗明義講明,會維護《人權公約》給香港人的權利」。

杜浩成認為香港《國安法》已相對溫和:「你看其他不同法區,會發現他們用的手法,我們英文叫Draconian(嚴厲、嚴苛),其實是一種極端方法去維護國家安全、打擊破壞國家安全的罪犯,這些例子比比皆是。」

社會回復秩序未來不可鬆懈

杜浩成亦曾獲邀到公務員學院就國安概念演講。
杜浩成亦曾獲邀到公務員學院就國安概念演講。

《國安法》實施三年,不少人認同社會已回復秩序,但是否代表可以鬆懈?杜浩成認為從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揭示到,可能有外部勢力組織參與其中。這情況令他明白到,《國安法》出台三年以來,雖然有效解決了一些有組織的破壞國家安全行為,但這三年社會穩定,「是否代表已經風平浪靜?是否再無後顧之憂?我個人的看法不是」。

杜浩成提出一些耳聞目睹的事例:有被指派推行國安教育的小學老師聲稱,因害怕觸犯《國安法》而拒絕「講多一句」,以消極態度向學生講課;有些聽審人士曾入法庭擾亂秩序,目的似乎是想打擊法庭威嚴。杜浩成特別指出,即使《國安法》有效壓制破壞國安的組織,但「孤狼恐襲」仍難以預測,銅鑼灣刺警案就是一例。

杜浩成倡建「國家安全學院」

如何將危害國安的風險降到最低?杜浩成認為很視乎國安教育如何推展,他目前正與一批法律界人士合作推展國安教育。他提議可向小學、中學和大學生,由淺入深推展國安教育,例如安排大學生參觀軍事設施,看看軍隊如何為國家守衞邊疆,讓他們體驗並學會肩負起國家安全責任。

為了將教學內容達致準確和統一,杜浩成認為香港的國安教育需要一個「頂層設計」。他有個願景:「希望假以時日,譬如三年、五年後,香港政府認真推行國家安全教育,願意投放資源,訓練一批合資格的國家安全教育人員,建立一間『國家安全學院』。」

杜浩成倡議,當本港訓練出一批又一批合資格的「國家安全導師」之後,他們回到原職,就可進一步將國家安全概念推廣到公務員體系、法律界、教育界、社福界等不同界別,讓政府、法律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履行自己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岑君毅身體力行說好香港故事

岑君毅在香港跟投資推廣署及從各國回來的投資推廣署人員,推廣香港和大陸仲裁的法例。
岑君毅在香港跟投資推廣署及從各國回來的投資推廣署人員,推廣香港和大陸仲裁的法例。

另一方面,岑君毅多次向海外媒體介紹《國安法》條文,現時亦繼續忙於到處向人講解:「理論上普通市民和生意人根本不會觸犯《國安法》,香港市民可以如常生活,外資公司可以繼續投資。」近幾個月,他應邀向泰國兩間有意來港上市的公司講解香港法治情況。經過他講解的公司,他粗略估算「十間有九間都會明白」:「至少他們會明白。至於來不來港,則是商業決定。」

岑君毅觀察到,至今仍有外資公司受某些傳媒報道影響,誤以為《國安法》很恐怖,「好像世界末日一樣」,憂慮香港是否一個公平對待外資的社會。因此,岑君毅認為不單止政府,法律界向外「說好香港故事」亦相當重要,尤其是現時普遍市民對《國安法》的認知雖然有所提升,但亦有不少人對《國安法》的演繹添加了地緣政治因素,「令《國安法》被人用來當成武器,詆毀香港」。

雖然仍然有人宣稱,香港因為《國安法》而導致司法制度不公,但岑君毅認為「把口生喺人哋度」,既然不可以阻止別人說話,就要親力親為將香港和《國安法》的實際情況告訴別人:「要給別人信心,香港還是以前的香港。」

嚴康焯 樂見同業多做法律普及教育

嚴康焯身體力行參與《國安法》教育工作。
嚴康焯身體力行參與《國安法》教育工作。

嚴康焯亦留意到現時社會上對《國安法》好像有許多誤解,一些聲稱《國安法》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和營商環境的批評並不公允:「我覺得普遍香港社會,不是對《國安法》不了解那麼簡單,甚至對我們法律制度究竟怎樣運作?程序如何?要達至甚麼目的?保障了甚麼?這些方面都不理解。」

嚴康焯舉了個簡單例子:「很多人對法庭的(裁決)結果,不如他們所願就覺得不公平。當然,我覺得這是主觀的。還有些人會有個迷思,認為法律會保障到一個絕對公義(Substantial Justice),但一路以來,任何先進地區的法制裏面,都是保障一個程序公義(Procedural Fairness)。所以這些根本性不同或者概念性不同,我覺得社會裏要多一點教育,令他們有個認知,會解決很多矛盾和誤會。」

為此,嚴康焯身體力行,參與《國安法》教育工作:「我覺得同業之間要盡量做多一點,以前都有,但還有很多空間可以做。當然我很開心見到,譬如律師會有劇集及節目去講解普遍法律原則、講解《國安法》是怎樣的,這是很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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