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着電動滑板車在路上飛馳,瀟灑又自由,然而在香港一直未有相關法例規管;姍姍來遲,最近終於傳出消息,政府計劃明年立例,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
運輸署今年5月23日起,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進行為期6個月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於白石角一段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香港科學園長約3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主要電動可移動工具,以圖取得更多的運行經驗,以及了解電動可移動工具於單車徑上作短途代步的情況。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主席許堅信(David)和創會顧問嚴丞翊(Boris)正是其中的參加者,二人對推動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一直不遺餘力。
文:昭仁 圖:黃冠華、資料圖片
有見世界各地越來越多人使用電動滑板車、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同時亦看到它們對城市交通的極大幫助,令David和Boris成立了「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關注香港的電動可移動工具發展和合法化進程:「它(電動可移動工具)是將來城市交通其中一個核心部分,尤其是短途交通接駁的時候,這些車的優勢最明顯!」Boris解釋。
做好規管 利大於弊
二人一直以來支持電動可移動工具使用合法化,David就形容好處非常多:「每天上班,可能要行10分鐘去地鐵站,你用了電動滑板車,就縮短了步行時間,可能5分鐘就已經去到,每天來回已經多10分鐘可以用。」
他又以送貨行業為例:「一輛貨車如要載100件貨,你要去100個地方,但如果有這些便攜式電動車,你可以請100個送貨員,一人送一件(貨),就可以一次過送完100件(貨),整個社會經濟也會促進很多。」
二人認為在做好規管的情況下,使用這些「工具」是安全的,意外率甚至比單車和其他交通工具低,David堅信「利遠大於弊」,如果可以合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 ,城市交通可以比現在快很多。
環保低耗能運行成本以「仙」計
電動可移動工具除了便捷,環保低耗能是另一大亮點。Boris指他用作試驗的一輛電動可移動工具,大概行走每公里需要11瓦時:「這個數字甚至比踏單車的能耗更加低,比電動汽車就更加不用說,電動汽車能耗最低都要150瓦時每公里,而我們只需要11瓦時!」Boris更透露,有些電動滑板車甚至可以去到大概每公里6瓦時,可謂相當環保節能。
若以能源成本計算,David折算出電動可移動工具每行一公里僅需大概1至2仙。隨着科技日新月異,David相信日後會有新科技和更好的碳纖維物料出現,令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加輕便,再加上新電池材料的研發,使用起來會更加環保節能。
避免「冇王管」訂立清晰監管指引
運輸署去年在將軍澳和科學園,舉行過為期3天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實地試驗,今次是第二次。「有這兩次試驗計劃,我們當然覺得很興奮,大家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日光日白去使用!」David和Boris歡迎政府推行的先導試驗,但同時亦擔心只有反覆試行,而等不到合法使用的一天。二人期盼政府可以早日訂立清晰監管指引,讓電動可移動工具能夠安全、合法地使用。Boris認為,正正是因為沒有監管,令到很多「冇王管」的情況出現:「那些車沒地方驗,晚上使用時可能會特意不開燈,免得被捉。又或者有人非法將部『車』改裝到很快,整件事如果不去監管,反而更危險。」
與本港融合度高盼早日合法使用
David和Boris解釋,兩次試行計劃都需要事先驗車,以符合一系列安全標準,至於日後正式批准使用時,是否也需要符合各項標準?二人認為要視乎將來的立例規定。
「以上次和此次的試行計劃來做例子,運輸署有安排地方檢驗參加者的電動可移動工具,驗完後要通過他們訂立的所有標準,包括重量、限速、手把闊度和電池標準等等,才可以獲發試行牌照。」
根據親身試行的體驗,David和Boris認為效果非常好,兩次試行都是「零意外」,而問卷調查亦反映,市民認為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本港的融合度非常高,因此兩人對未來充滿信心。Boris說:「香港主要是法例問題,所以未被廣泛使用。譬如新加坡等地,2016、17年已經修例,世界各地大部分先進國家、城市,都已經可以使用,所以香港要快點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