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接軌】(3)屋邨行人路上高速亂飛 居民憂引發嚴重意外

Andy指邨內不時有人「偷雞」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引發過人車爭路的衝突。
Andy指邨內不時有人「偷雞」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引發過人車爭路的衝突。

「人來人往的時候,他們都『鍊』得很快,我都見過有些小朋友稍一不留神,差點被撞倒。」安達邨謙達樓互助委員會委員Andy向《堅雜誌》反映其屋邨的情況。

Andy口中「鍊」得很快的,正是現階段未合法使用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在他所住的安達邨,不時有人駕駛着各式電動可移動工具穿梭來回送外賣:「我們邨只有幾間食肆,外賣需求大,無論在寶達邨過來也好,在秀茂坪甚至安泰邨過來,電動車(電動可移動工具)來回比較頻密,有時還會開得很快。」

「偷雞」使用惡過「攞正牌」

不少人以電動可移動工具代步送外賣。
不少人以電動可移動工具代步送外賣。
安達邨居民、謙達樓互委會委員Andy向《堅雜誌》反映邨內電動可移動工具亂竄的情況。
安達邨居民、謙達樓互委會委員Andy向《堅雜誌》反映邨內電動可移動工具亂竄的情況。

胡亂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穿插行人路,衍生危險之餘有時還引發人車爭路衝突。

「試過因為這樣吵架。最厲害一次,一位南亞裔人士開着電動可移動工具上來,剛好有一架輪椅要下去,他又不肯退讓,但你沒有理由叫那個輪椅嬸嬸讓他,然後就引發起一些爭拗,後來擾攘了一段時間,他才迫於無奈退下,事件獲得解決。」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香港使用屬違法,Andy認為有人若要「偷雞」,在行人路上就應該安安分分用手推車,只有去到馬路或無人地方才可使用,會比較合適:「如果在街上、屋邨『鍊』到這麼快,撞到公公、婆婆、小朋友的機率會很高。我親眼見過它可以去到時速三、四十公里,見到都覺得危險。」

立法困難:消遣娛樂?交通工具?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立法的最大困難是如何定性電動可移動工具。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立法的最大困難是如何定性電動可移動工具。

Andy認為,應該全面禁止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日後也不應發牌去普及使用。若果真的要全面推行,就必須立例管制,更要認真監管及執法。

就着現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立法進度,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坦言:「最大困難是這些工具應視作為一種消遣娛樂?還是真正的交通工具?如果當它是交通工具,規管制度就會很不同。現在最困難的第一步就是如何界定分類。第二,規管的框架要去到多深?發牌制度要怎樣做?」陳恒鑌強調,關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和發牌制度,必須要有速度限制。

建議劃專用通道設速度限制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博士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劃出一些電動可移動工具專道。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博士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劃出一些電動可移動工具專道。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博士預期政府或者運輸署,會很快為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標準立法:「可以早些讓市民和售賣商販知道,哪些是安全,哪些可以在香港合法使用。」他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劃出一些電動可移動工具專道,但香港地少人多車亦多,未必可以一步到位,所以初期先利用單車徑作試行研究亦未嘗不可。

李耀培博士認同為電動可移動工具設置速度限制非常重要,因為可提高安全性,即使發生意外,亦能盡量減低傷亡:「超過25公里以上,那種撞擊力很容易造成嚴重受傷,如果是低於25公里以下,意外引起的受傷程度會輕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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