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目前有18個區議會,合共479個議席,當中包括透過單議席單票制選出的452個民選議席,以及27個由新界各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的當然議席。雖然區議會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就地區管理、行政事務等向政府提供意見,但過往卻在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中有117席,有權提名及選出特首。
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反對派奪取了區議會主導權後囂張跋扈,議員質素良莠不齊,令外界出現反區議會的聲音。今年5月,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取消區議會於選委會的議席,區議會「含金量」大跌,亦代表區議會的地位已直線插水。
區議會主要職能包括就地區行政事務、公共設施及服務、為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的公帑運用等事情,向政府提供意見,政府亦會就地區內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社區活動和環境改善計劃撥款予區議會。由於成為區議員須透過選舉洗禮,不少政黨及有意從政人士都會視區議會為「踏腳石」。區議員除了有機會提名及選出特首,區議會在立法會當中亦佔有6個議席,包括由區議員選出的區議會(第一)議席及5個俗稱「超級議席」的區議會(第二)民選議席。
多名反對派區議員涉違 《國安法》被捕
2019年,因修訂《逃犯條例》而掀起反政府示威浪潮,反對派乘勢在區議會選舉中大勝,除了離島區外,反對派在17個區議會均取得主導權,隨時可在特首選舉中,聯同其他反對派陣營左右大局。
反對派當道的區議會政治掛帥,完全變質。去年反對派舉行立法會35+初選,更有不少區議員參加初選,或借出議員辦事處協助舉辦初選,事後負責籌劃及參加初選的主要人士,均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捕,當中不少為反對派區議員。
今年5月,立法會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區議會在選委會及立法會的議席,區議會從此地位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