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專訪】(1)反修例風波引發破壞性政治運動 饒戈平:香港須全面準確認識「一國兩制」

香港因為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出一場近年最大的風波。6月14日,正在香港出席新書發布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饒戈平談到這場風波時指出,這是一個普通的技術層面的法律修訂問題,被政治化、污名化後引起的一場社會風波,甚至發生了暴力行為,這是很不幸的。
香港的一些法律問題和政治問題,只要一涉及到香港與內地的關係,涉及到兩種制度,或者帶有制度差異和意識形態差異的,第一刻就被政治化了,一種泛政治化的傾向,這些年伴隨着香港出現。
他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切還是應該本着法治的原則,依法辦事,首先從學法開始,關鍵在於要全面準確地認識「一國兩制」,認識中央與香港關係。

文:文 武

饒戈平是內地的《基本法》權威專家,曾有《基本法》新護法之稱。6月12日反修例風波演變成激烈的暴力衝突,他剛好在香港,目睹香港時局的變化,饒戈平深深為香港社會出現的「泛政治化」現象而感到憂心。他說:「泛政治化並不是一種很健康的社會現象,我們是經歷過它的災難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中國內地最大限度的泛政治化,全民族瘋狂和癡迷,在共同執行一種破壞性的政治運動,這不是一個成熟社會所應該有的。」

反修例風波,饒戈平認為是法律技術問題被政治化的結果。
反修例風波,饒戈平認為是法律技術問題被政治化的結果。

香港缺少《基本法》權威平台

他認為,事件折射出,香港缺少一個權威的平台,能夠在遇到問題之後,正確地講解《基本法》的根據是甚麼。這次修例風波中,很多人是在聽到了一些傳言之後,受到誤導去參與政治活動的。這很難認為是一種成熟的,理性的社會。既然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切還是應該本着法治的原則,依法辦事,首先從學法開始,也就是要從全面準確認識《基本法》開始。

饒戈平認為,香港回歸前後,作為中國一個特區的香港,香港的資本主義在九七之後就具有了中國的「一國兩制」的特色。回歸後的香港在中國主權下,盡可以保持發展資本主義,但必須並且只能遵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香港《基本法》所規定的憲政秩序,也就是特別行政區制度。在這一制度下,資本主義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發展,不僅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和資源,而且可以憑藉一國之本,有效借助和利用祖國內地資源,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謀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憲法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憲制基礎

當然這一過程,需要以尊重國家《憲法》為前提,維護國家主權,以及國家發展的利益,正確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中國《憲法》已經適用於香港,香港能夠施行「一國兩制」,本身就是《憲法》發揮效力的結果,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正是《憲法》的產物,是根據「一國兩制」這個宗旨設計出來的,所以是《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

對抗沒有出路 香港不能觸碰底線

當然,「一國兩制」實施過程,存在兩種制度的差異,這是在一個歷史時期內,不可能改變的事實,內地的社會主義和香港的資本主義兩種制度都受《憲法》保護,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能夠從《憲法》中獲得正當性和合法性,同時也承擔着尊重和維護《憲法》的義務和責任。香港可以不認同、不施行社會主義制度,但不具有敵視對抗內地制度的權力。他說:「對抗沒有出路,對國家不利,對香港也不利。香港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在『一國兩制』下是有底線的,那就是習主席在兩年前說的,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行為,挑戰基本法權威的行為,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和不能允許的,這一點是香港社會都聽到的。」

饒戈平(右)稱修例風波反映出香港社會有文革式的泛政治化的傾向。(文武攝)
饒戈平(右)稱修例風波反映出香港社會有文革式的泛政治化的傾向。(文武攝)

「一國兩制」是中央治國理政的大事

國家收回香港的主要目的,是由中國恢復行使主權,「一國兩制」不僅僅是香港地區的事,也是國家的事,是中央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因此對香港的治理不能僅僅表現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然包括中央對香港的管治。中央管治權也並非僅限於外交和國防,而是像《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包括十二大項的廣泛的多方面的憲制權力。

他說:「中央強調全面管治權,不過是彰顯法制所規定的原本就屬於中央的權力,既沒有增加,也絕不會放棄,它的用意不是要貶損或取代香港的高度自治,而只是強調兩類管治權的有機結合,以便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中央承擔着展現『一國兩制』的重要憲制責任,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對資本主義的發展,中央負有尊重、保障、支持的義務,也享有監督、指導和規範的權力。」

「一國兩制」的實踐艱巨性超出預計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發展資本主義,是前所未有的社會實踐,它的複雜性,艱巨性遠遠超出當初的預計,對香港,對中央都是一種挑戰。應該說,部分香港市民還處在如何適應好憲政體制變化的轉型過程。中央也在不斷地總結經驗,提升管治認識。面對雙方都是第一次經歷的管治問題,有必要在「一國兩制」下找到一個共同的基準。他說:「在我看來,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治國理政的一個核心理念,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應該成為共同的思想指南。」如果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好「一國兩制」,就必須處理好「一國」和「兩制」,中央、內地與香港的關係。

饒戈平認為,「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有很多深層次矛盾只有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一國」與「兩制」之間可能存在一些結構性的矛盾。兩種制度之間,中央和香港,中央管治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之間,都是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這些矛盾對中央與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都要摸索與探索。《基本法》有原則性的規定,但具體實施,仍需要探索,這個探索的過程恐怕也不是很平靜的。但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堅守「一國兩制」的原則,因為這是香港利益所在,國家利益所在,很難找到比「一國兩制」更好的治理回歸以後香港的方式。

饒戈平(左二)新書在港出版,梁愛詩(中)等基本法權威到場支持。(文武攝)
饒戈平(左二)新書在港出版,梁愛詩(中)等基本法權威到場支持。(文武攝)

中央和特區權力不被正確理解

從近年的實際經驗來看,饒戈平認為,有關中央和特區權力的爭議,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會長期存在。原因是從一開始,中央與特區的權力就不被正確理解,甚至不能夠真正地認識到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多數人很少看《基本法》原文,包括法律界在內,即使看《基本法》,也只看中央的授權,不太關注中央的權力,所以一般人認識就是中央只有國防和外交的權力,別的都沒有,這就是一個很大的誤解,把中央行使自己的正當權力,看成是超越了《基本法》的規定,去干預香港的自治。

饒戈平認為,這種觀念從一開始就產生了,而且成為社會流行的一種觀念。怎麼能夠設想對《基本法》的不正確理解,能夠帶來對《基本法》正確的實施呢?所以要解決這一問題,還是要從根本上,從源頭上去解決,要從全面準確地學習《基本法》入手。

香港學習《基本法》不如澳門

饒戈平認為,香港政府和各團體在學習和宣傳《基本法》方面,不如澳門。全社會都有義務和責任準確地認識《基本法》,公務員團體和公職人員團體,以及青少年學生,尤其需要學習和了解:「我們既然希望『一國兩制』能落實得好,我們就要看『一國兩制』的本意是甚麼,《基本法》的本意是甚麼,只有按照這個,我們才能減少爭議。」

他說:「在這一點上,我感覺到澳門社會從政府到民間,對《基本法》的學習和傳播,對《憲法》的學習和傳播做得是比較好的,他們把這個當作堂堂正正的事情,很光榮的事情,而且把它看作是一種義務存在。」

12687

相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