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過後】(1) 社會撕裂對立 佔中創傷難平

2014年的非法佔領行動,隨着所謂的「佔中九子」被法庭判刑,看似一切塵埃落定,事情應告一段落。然而,香港社會經歷了這持續79天的動盪不安之後,似乎沒有解決到一丁半點問題,反而後遺症多多。循序漸進的政改依然寸步難行;黃絲與藍絲的意識型態對立愈演愈烈;立法會還是在拉布,會堂上只有攻擊謾駡沒有理性討論;警民關係持續惡劣,警方執法愈來愈難⋯⋯,香港社會因為這場非法佔領行動受創之深、遺禍之重,不是簡單地將幾名核心成員判刑就可以解決。因為這場運動,香港社會付出了極大代價。傷害已經造成,但可怕的是,沒有人知道香港未來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徹底療傷止痛,繼續前行。

文、圖:本刊記者

政界人士都認為,佔中對香港造成的傷害,縱使判決搞手入獄,也難以彌補社會的損失,畢竟,司法的目的是要彰顯法治與公義,不是打擊報復。

誠如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法治精神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違法就要付出代價。佔中案沒有人勝利,因違法佔中已讓香港社會每個人都付出代價,法治及社會經濟受到破壞,社會撕裂,違法者亦要接受法律制裁。 」

佔中九子日前被判刑,四人即時入獄。
佔中九子日前被判刑,四人即時入獄。

陳淑莊腦瘤押後至六月判刑

包含兩名立法會議員等共9名佔中搞手,分別被控「公眾妨擾罪」和「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案件於4月24日判刑,其中4人(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被判監8至16個月,即時監禁,其他3人(朱耀明、李永達、鍾耀華)則被判入獄但緩刑,1人(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陳淑莊則因腦科醫生證實左腦有個直徑4.2厘米的腫瘤,腫瘤已壓着腦幹位置,導致腦幹彎曲,亦壓着部分腦血管及神經,醫生診斷為腦膜瘤,需盡快動手術治療。法官考慮陳淑莊的病況後,決定准許她延至6月10再判刑。(詳細判刑情況見附表)

迫使政府一夜讓步太天真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8名被告(陳淑莊並未在列)無論在陳情或律師求情時,都無展示悔意。悔意並非要放棄政治信念,而是應該對行動中對其他人造成不便的人道歉,示威亦應該避免過分妨礙公眾,但他們亦無這樣做,法庭也未有收到這些道歉。

另外,對於「佔中三子」所做之事,法官表示雖然事件最後無按他們原定計劃發生,但最終還是以另一種形式出現,他們始終沒有放棄運動,今次判刑是要反映案件中對公眾妨擾的嚴重性。

法官在裁決理由書也提到,接納當日的示威是和平進行,然而也要考慮到整個運動整體的影響,若他們以為召集數萬人參與佔領,便可迫使政府一夜內讓步,甚至接納他們提倡的政改方案,想法實在天真。

「佔中三子」代表律師關文渭表示,判刑比想象中重,而朱耀明將就罪名上訴,而戴耀廷和陳健民均會就罪名和刑期上訴。

(左起)鍾耀華、李永達、朱耀明、陳淑莊、張秀賢面對判刑,神情凝重。
(左起)鍾耀華、李永達、朱耀明、陳淑莊、張秀賢面對判刑,神情凝重。
朱耀明(右)激動落淚。
朱耀明(右)激動落淚。

曾偉雄: 政治不可凌駕法律

回顧整個審訊過程,辯方都以「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主軸來作出辯護,此舉引起社會輿論嘩然,認為是扭曲了公民抗命的原意。在佔中期間,身為警務處長的曾偉雄在法庭作出判決之後,評論說:「今次法院的判決,相信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政治不可凌架法律,所謂『違法達義』,亦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他強調,非法佔領行動無論對法治的衝擊、社會秩序的破壞、公共安全的威脅、以及不守法意識的蔓延,都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至於法官判刑是否與案件本身造成的惡劣影響相稱?曾偉雄則不作評論。

事實上,首先提出「公民抗命」理念的是美國十九世紀哲學家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他提倡的公民抗命是有序、和平的,是希望社會制度又或法律某方面的缺失能夠得到修正,而不是要推倒重來。梭羅曾經以拒繳交人頭稅的方式進行公民抗命,最後欣然下獄。

「公民抗命」變「公民抗辯」

今次的「佔中九子」審訊過程,他們除了以各種借口開脫自己罪嫌避免入獄外,還重金聘請多名星級大狀代表抗辯,他們包括了代表陳淑莊的王正宇;代表黃浩銘的駱應淦;代表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的麥高義;代表邵家臻的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彭耀鴻;代表張秀賢及鍾耀華的潘熙,以及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最後是代表李永達的蔡維邦。

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每名資深大狀每堂聆訊最低收費約40至50萬元,撇除張秀賢、鍾耀華及黃浩銘獲批法援,其餘被告的訟費估計合共至少逾千萬元。如此奢華陣容的所謂「公民抗命/抗辯」行動,整件事已演變成一齣「違法達義」的鬧劇,讓人歎為觀止。

陳健民被轉到壁屋監獄服刑。(中通社)
陳健民被轉到壁屋監獄服刑。(中通社)
黃浩銘被轉到赤柱監獄服刑。
黃浩銘被轉到赤柱監獄服刑。
戴耀廷被轉到石壁監獄服刑。
戴耀廷被轉到石壁監獄服刑。

判刑難解社會分化對立

至於法官判刑的輕重,是否足以反映社會公義?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說,今次判刑不足以彌補違法佔中為香港社會,以至對被影響的商戶、市民及家庭帶來的傷害,其中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刑較輕,亦擔心為社會帶來危險訊息,誤以為年輕人參與違法行為只會受到輕微刑罰且不用坐監。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司湯家驊認為,判刑符合預期:「我個人認為監禁長短也不能彌補或化解佔中所帶來的分化和對立。」

佔中九子被判刑,只是香港社會「災後重建」的開始,如何化解佔中為社會帶來的影響,仍是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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