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球形蛋糕、多層結婚禮餅,一般連鎖蛋糕店都未必有得賣!這些色彩繽紛、美輪美奐的蛋糕,網上訂購款式繁多、創意無限。其實網上蛋糕店也須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工場要符合多項標準,領牌「成本」閒閒地數萬元。網上蛋糕店多數小本經營,未必願意為攞牌花大錢。本刊發現,有食物製造廠因此「走法律罅」,以「合作共享」形式,出租工場牌照予其他網上蛋糕店圖利。本刊記者曾接觸其中一間工場負責人,他坦言,食物環境衞生署明知此運作模式,但仍「隻眼開隻眼閉」,因「出咗事有人孭飛,好過完全無規管」。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
一個食物製造廠牌照,理應只能於一間註冊公司生效,若然有人將自己申領的牌照「出租」予其他公司,理論上並不可行,但現時未有明文規定這種經營方式違反法例。
記者發現,一間名字中有Sweet(甜)字的公司,自稱是全亞洲首個甜品師和烘焙師的網上宣傳平台,與至少十間網上蛋糕店和曲奇餅店有聯繫,雙方稱以「合作共享」的模式運作。這些網店的資料,均顯示同一個食物製造廠牌照號碼和註冊地點。
1個牌照分租10家網店
這間甜品公司在社交網站facebook設有專頁,亦設有專屬網站。網站寫明,歡迎任何人加盟成為甜品師。據了解,要成為他們的甜品師並不複雜,只需在其網站填妥申請表格,並繳付每月港幣980元,即可使用該公司的宣傳平台,以及使用他們位於屯門某工業大廈一單位的食物製造工場。
記者曾聯絡該工場負責人,表示有興趣加盟成為甜品師,並表示希望到工場參觀,負責人答應並帶記者到屯門上址。記者抵達後看見一間大約400呎的工場,雪櫃、焗爐、冷氣機、洗手間及烘焙工具齊備,工作枱上放滿已焗製、正在包裝入袋的曲奇餅。場內當眼處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到期日是2019年11月,負責人指工場需每年續牌。
據負責人介紹,這間公司成立了約兩年,現時跟工場合作的網上蛋糕店約有10間,大部分都是曾因無牌經營而被食環署檢控過,但又不想花費鉅額成本去申請牌照:「做蛋糕競爭很大,我自己出牌(照)要廿萬,我究竟要做多少單才賺到(成本)?頭一年差不多要白做!所以我嘗試用這模式,讓行家一起共用,負擔不用這麼重。」
遇「放蛇」共享牌照可保平安
記者問,如果付了月費跟他們合作,但又在自己家裏做蛋糕,是否構成問題?負責人沒有直接回應:「我不會答你是或者否,我只會這樣答你:你可以在家裏做,基本上如果你遇上食環署『放蛇』,你跟他們講是跟我們合作,他們就不會再調查下去。」
記者再追問,分租食物製造廠牌照是否違法?他說:「食環署其實一直知道我們這樣運作,基本上沒問題,反而是我們替你承擔了這個風險,一旦出了些甚麼事,食環署也會找我們。」那麼即是有沒有違法?他說得再坦白一點:「他們(食環署)不會跟你說這是不犯法,(但也不是犯法?)是,食環的口脗很模糊。」
無品質保證只須報備交易
他續說:「租得畀你,我們就相信你會在這工場內做(甜品),但我們不會24小時監視住你。」基本上工場無開放時間,租客可以隨時按密碼鎖自行出入。至於不同網店的產品質量如何保證?負責人說:「我們會有一份網上資料表格,當你接了單,做完了,準備出貨之前,就要填那份表。那份表就是讓我們知道,你做了些甚麼、何時做,有甚麼成分在裏面,大家就叫做合作。」可見甜品公司與網店的「合作」,有嚴密機制。
負責人透露,眾多與工場合作的租客中,住得最遠的是將軍澳,往返屯門工場至少要3小時,他坦言,租客很少真的使用這個工場。他還反問記者:「相信你以後會過來的時間都很少吧?」
「共享牌照」食環署回覆避重就輕
本刊曾就食物牌照「共享」的問題向食環署查詢,但署方就如工場負責人所言,含糊其詞,始終沒有正面回應,僅搬字過紙:「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須領有本署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食物業經營者可按其業務上需要安排在獲發相關食物業牌照的處所內製造食物。」
共享有牌甜品公司食物牌照的網店,食物不在甜品公司製作,已明顯違反了規例中「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須領有本署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的條文。
無牌蛋糕店檢控數字?無數據!
回覆又指,已領有食物業牌照的處所,如同時透過網上銷售食物,亦須遵守相關牌照條件,包括經營者必須在其網頁提供牌照上的詳細資料,供消費者參考及在食環署網頁核實。持牌人如屢次違反有關持牌條件,該署會考慮取消有關牌照。
食環署聲稱由2013年至2018年11月30日,署方就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共提出超過5,900宗檢控,罰款總額逾2,600萬元,但沒有備存就無牌蛋糕或甜品店的檢控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