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患上罕見病(Rare Diseases),病人比起其他地方都要痛苦得多。
美國、日本、韓國、以至中國內地和台灣,都已為罕見病立法,向病人提供援助,
但香港連半點風聲也沒有,病人在公立醫院「被放棄治療」。
近期有病人向特首林鄭月娥請願,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又提出私人法案,
為罕見病在公共醫療體系中的救治準則立法,
令罕見病患者的處境再受到公眾關注。
文﹕李向榮 圖﹕黃冠華
罕見病是指患病率極低、人數極少的疾病,現時香港每4,000人便有一個人患上「隱性」罕見病,「罕見病其實不罕見」。然而,由於一直以來要確診罕見病不容易,香港的公共醫療政策對罕見病患者極不友善,一般會「被放棄治療」,就算僥倖確診了病因,病人往往要負擔天價藥費,政府幾乎不會施以任何援手。
應對罕見病二十多年,有香港「基因獵人」之稱的港大醫學院病理學系林青雲教授對此非常感慨。
「點解要病人咁徬徨?」
由於80%的罕見病都有遺傳性,林青雲教授用了27年應對遺傳病,所以接觸過不少罕見病病例,行內人都尊稱他是香港「基因獵人」。
林教授說,隨着醫學進步,目前用破解基因密碼的方式,為病人確診罕見病已非難事,也不缺專科人手。目睹罕見病患者面對的困境,他認為要幫助他們已經是「萬事俱備只欠政府」。目前政府未有立法為罕見病提供系統性的救治框架:「點解要病人咁徬徨?」
林教授透露,港大醫學院近期引入了一部基因排序機,能在20多小時內將一個人的基因圖譜完整排出,再找出發生基因突變的部分,診斷罕見病的技術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林教授說:「部機不大但很Powerful(強大),能找出基因突變,可以知道病人患那種病,再作出相應治療。」有了這部價值250萬的機器,只要20多小時,便可找到病人有問題的基因。
林教授說,基因排序後,醫生會透過互聯網,將資料上載到一個名叫「OMIM」(Online Mendelian Inheritance in Man 線上人類孟德爾遺傳學)的病人表徵(Phenotype)資料庫,只要能配對上資料庫上某種病症,便可知道病人患上甚麼病。確診患病後,病人便可踏上治療之路。
罕見病香港連定義都未有
OMIM資料庫是由美國政府發展出來的,是不用錢便可使用的資料,只要在網站上輸入有關資訊,便會出現配對結果。林教授解釋:「比如說病人抽筋,這是一個表徵,而抽筋一般有70至80 個基因可能有影響,如果醫生能在這些基因中找到突變,便配對成功,醫生會知道病人所患何病。」
林教授說,目前香港救治罕見病面對的第一大問題,是政府根本對罕見病連定義都沒有,更遑論拿出資源,系統性應對。現時採用的某些基因診斷方法,要長達兩年才有結果,令病人飽受折磨。
「應對罕見病最大的問題,是在治療和藥物方面,沒有一個機制去做。」林說大眾注意力放在其他疾病的援助,例如一些罕見的癌症病人,會有一些善長人翁去幫助,甚至願意送他們到外國醫治,但對罕見病就很少幫助:「外國有很多學術和醫療機構,都動用大筆資源去研究罕見病,我們現在是享受外國的醫療成就,但一去到藥物便無符,因為沒有完整的計劃如何幫病人買藥食。」林直言,現時香港應對罕見病的人手、技術都不缺,最缺的是制度和買藥的金錢。
國內罕見病名冊可照搬來港
香港醫療體制在面對罕見病的態度上,落後到「得人驚」,目前連罕見病種類的名冊也欠奉。林教授無奈地說:「內地已經出了(名冊),國家級的名冊,當中大部分的病,在香港也出現過。其實我們可以將名冊照搬來香港,但始終沒有成事。除了名冊落後,嬰兒罕見病篩查檢測方面也落後,至少在政策和立法方面是如此。內地在這方面行先我們10多20年,甚至寫在憲法上,法律也定得很仔細,連如何去診斷某一種罕見病,胺基酸的濃度都寫得清清楚楚。」林教授認為國家對罕見病的認真程度令香港「汗顏」。
事實上,香港政府在應對罕見病上未算是「撓埋雙手」。上屆政府曾「大刀濶斧」,搞了個「初生嬰兒代謝病篩查先導計劃」,選了瑪麗、威爾斯和伊利沙伯三家醫院,為所有初生嬰兒免費驗血,檢測20多種代謝病,亦聲稱未來將會在全港7區聯網有產科的政府醫院,推行初新生嬰兒篩查,但卻未有確實推行時間表。另外,政府亦曾「道德勸說」藥廠減低罕見病藥物價格,但成效如何無人能知。
林教授說:「要說服官員推行一項政策,實在很難。」政府肯推動篩查,其實得來不易。香港大學曾經做過研究,了解到初生嬰兒篩查對早期確診、治療罕見病的成效,於是在某次會議中,林教授向官員介紹及推介有關計劃。林教授說這次是學界先行,向政府提供數據說計劃可行,結果政府終於拍板採納,未來7區都會有。
不立法前線醫護難有作為
目前香港不缺資源去幫助罕見病患者,問題是政府有沒有決心去做,為罕見病患者解決問題。由於沒有相關法例及政策支持,就算是醫護人員,在面對罕見病患者時亦一籌莫展。要解決亂象,林教授認為香港應更有系統地應對,為罕見病立法規管治療﹕「我做了27年罕見病工作,應對上都是自發性質,由下而上,前線醫療人員要個別主動去想如何處理,要用那些藥應對、要開展甚麽治療手段,都要醫生去憑經驗個別決定,但這種做法是沒有效率的。」
林教授解釋,問題在於權力和財源都不在醫生手中,但如果日後政府能系統性地主理整件事,那便容易得多,無論在資源調配、財政支援醫生都能得心應手:「行政長官都應該好忙,無可能次次都要她本人親自收請願信才為病人治療。
病人應該有平等的機會
「如果今日做(立法),就會有個安全網,病人和家屬不會太徬徨,要去找報紙傳媒、如大海撈針般找善心人幫忙。『自求多福』並不是大家想看到的結果。我覺得那些善心人都是想拋磚引玉,希望真正有能力的政府可以出錢出力救人。有一個法律規範,否則人人都要找人幫忙,結果變到很亂。沒有相關規範,醫生就算判別不出病人有何疾病,也沒有責任。」
林教授說,政府應對罕見病要抱有急症室思維,是有救無類:「無錢看病、籌錢看病,這是6、70年代的粵語殘片橋段,這(無條件供藥)才是與時並進囉。」
香港不是只有一個罕見病人,林教授認為再多的善長人翁,都會有更多病人,所以這些事毫無疑問應該由政府自己做:「如果病人覺得目前應對罕見病的機制是完善的話,根本就不會有病人寫信畀特首啦。我們都有納稅,是否也應該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治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