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傾力支持 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毫無懸念 文 : 朱家健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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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和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分別表述中央人民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立場,清除雜念,正本清源,令香港各界知道甚麼能做、甚麼絕不能做,釐清不必要的顧慮。

《逃犯條例》修訂語話權的爭奪戰在香港鬧得如火如荼,愛國愛港陣營以法律理據和事實示人;反對派卻搬出外援和歪理,須知道,修例屬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外國政府沒有干預的空間,香港政局可不是外力的棋盤,香港政客更不應該淪為人家的棋子。

現時,修訂草案將交到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修訂《逃犯條例》的原意,是補充原條例內容未有全面覆蓋的地方,修例後,令法治更能保障香港市民的利益,堵塞法律漏洞,更能彰顯法律公義,若明知法律有陷阱、有破洞,特區政府和政客視而不見,就是不負責任;但現在,反對派政客奇招百出,並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撓修例,就是明知故昧,愚弄大眾,陷香港社會的治安和利益於不顧。

坊間搬出不同的謬誤見解,如「港人港審」、「不設追溯期」或「一次過個案放寬、特事特辦」,均是與法理背道而馳,因為法治而一套制度,不能因人而異,不能為某人或某宗案件量身而做,也沒有酌情權,否則便會變為人治。另坊間一些具誤導性的雜音,包括「擴大香港法院刑事司法管轄權」,這種另類「域外法權」不但「僭建」和無限擴大香港法院不應該享有的刑事司法管轄權,也在削弱和貶損其他司法管域地的「司法主權」,試問內地法院的案件,甚麼時候香港法官說了算?內地居民可對香港法官的信任有保留,而這種「僭建」刑事司法管轄權,是損害「一國兩制」之舉。在台灣棄屍案的港人嫌犯,最快即將在今年下旬釋放,若現不把握時間修例,或提出暫緩修例,根本是在「放生」疑兇,讓他逍遙法外,也是對不起案中遇害人和遺屬,可見通過修例是有迫切需要,要給社會一個公義和交代。

反對通過《逃犯條例》修訂的歪理,就是法治社會的負資產,令社會大眾失去應有的安全保障,若不堵塞法律漏洞,將吸引逃犯在香港長期「定居」,平民百姓將陷於與逃犯成為左鄰右舍的風險,試問有哪名市民樂意見到香港境內成為逃犯的「無掩雞籠」?有誰會希望香港「收容」來自不同地方的殺人犯、強姦犯、綁匪呢?任由他們自出自入香港,香港市民則人人自危。

一般市民奉公守法,商家循規蹈矩,何懼修例?修訂《逃犯條例》並不是洪水猛獸,反而,修例是對香港的祝福和保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拿出了最大的誠意和承擔,排除萬難,一錘定音,把《逃犯條例》修訂帶到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屆時,請反對派議員要懸崖勒馬,不要再為議論條例修訂再添混亂,香港可承受不起議會的內亂和潛在逃犯匿藏的外憂。

要向逃犯發出「逐客令」還是「邀請帖」?相信普羅大眾心中都有明確的答案,逃犯的去或留,全都取決於通過修訂《逃犯條例》的成敗。修訂已有完備條件,市民總不希望香港冠以逃犯之城、罪惡之都的污名,只是看政客一念之差。修訂《逃犯條例》是香港治安的定海神針,讓逃犯可按程序被移交到案發的司法管轄地,受到公平審訊,同時,也可令香港免於成為逃犯聚居地的威脅,修例之戰是一場看得見的法治文明秩序,牛鬼蛇神無所遁形。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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