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的專業記者 文 : 陳祖光

最近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發文要求透過嚴謹機制簽發記者證。此文一出,在意料之中當然會惹來傳媒的反擊,認為這是打壓新聞自由、採訪自由、公衆知情權等。甚至反評警隊要教育前線警務人員去提高執法質素。這種警察與媒體間的對立,是如何造成的?真是警察的執法質素不足,還是別有原因?

在警方處理的一般突發的刑事案件、大型災難或意外事件時,無論在案發現場到警方向傳媒發布案件消息,都看不到警察和傳媒有對立的情況,記者要影相拍攝,現場警察都會盡量滿足攝影記者的需要,採訪記者想知到案情或災難意外情況,現場警官幾乎有問盡答。久而久之,有些資深記者更會和警察做了好朋友。這裏見不到警媒衝突的情況,也聽不到互相批評的聲音。這是因為雙方的專業,你知我甚麽不能講,我明白你想知甚麽,我理解你,你明白我,這就是專業的互諒,不是講野蠻打茅波。

幾乎所有的警媒衝突或對立,都是在遊行集會、非法集會、暴亂和政治事件中發生。過去由傳統媒體以專業的手法去採訪和報道,似乎並不見有嚴重的警媒對立問題,問題就可能出在有別於傳統媒體的所謂公民記者或網媒。這個時代,好像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公民記者,又好像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開設網媒。都沒有甚麼規管或約束,隨便程度更談不上甚麼專業。我們在電視新聞上見到的各大小型非法集會或暴亂的場面中,大量記者刻意站在警察防線前,及在行動現場阻礙警方有效執行職務。雖然不知到這些傳媒是真或假,但不論真假,都已經干犯了「阻差辦公」。若警察一旦依法驅逐或拘捕這些身穿黃背心,手拿着手提電話或相機的真假難分的所謂採訪記者時,便會受到各大傳媒,尤其是記協,評論為打壓新聞自由。這其實是一種不問是非的包庇。

社會大衆都希望知道真相,但不是要一些製造出來的場面。社會大衆都希望由有專業操守的傳媒人,為大家作公正持平的報道,而不是有立場,有政治目的,甚至歪曲事實的報道。當然,在有事件發生時,身處其間的每位市民都可以拿起相機以記錄現場,但都不能阻礙警察處理現場事件,在未了解事件始末原因前,都不應莽自報道評論,以免誤導大眾。這就是專業傳媒和市民的分別。樹大可能有枯枝,警察和傳媒界,都可能有專業和不夠專業的記者和警察。但都不應該是野草叢生,拿起黃色反光衣,隨意舉起手機,就是記者傳媒呀!這本來是我們依賴知道真相的寒梅,但現在都變成了四處叢生的雜草了。

在我接觸的專業傳媒人中,幾乎全部都是持平公正,在報道事件時,都會將正反意見呈現在社會大眾前。雖然仍有人懷疑這種報道方式,記者仍可以採取強正弱反或弱正強反的誤導手段,我相信仍有傲雪寒梅的專業記者。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的發文,就是因為現在香港的傳媒界,連13歲未成年都可以自稱為記者,隨手拿起黃背心跑到警察防線前阻差辦公的又可以是記者,開着錄影機任意評論女性身材作現場報道的又似是記者。在這種野草叢生的時候,不是應該要修整嗎?若野草能自然消失,不會春風吹又生,當然不用園丁辛苦去除雜草了。專業而有制度的警察,一有疏忽職守,又或執法不夠專業,立即有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去處理,而所謂「記者」呢?警察與傳媒應該互相體諒和尊重,而不是妥協。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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