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的黃昏 文:福蜀濤

4月26日台灣最高法院駁回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的上訴,這位前總統陳水扁的公子確定將因捲入南港展覽館以及龍潭購地案的洗錢案入獄一年,連帶著其議員資格也將被取消。

賴清德接民進黨主席後,推出「排黑金條款」。2月中旬賴回答前國策顧問黃承國未來是否不能再參與黨公職的問題時,具體說明了這一條款的內容:「是的,沒有錯,未來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管訓者,一概沒辦法擔任民進黨的黨職,也不能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

「排黑金條款」在民進黨中執會通過後,引起陳水扁不滿,其子陳致中去年因洗錢案被判刑,這樣一來,就無法再掛民進黨參選。然而不過一個多月後陳致中的判刑就確定了,難怪陳水扁要以「哀莫大於心死」吐露心聲。

陳水扁女兒陳幸妤的名言「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如果賴清德也拿過,就難怪扁要「哀莫大於心死」了。他就這麼一根政治「苖子」,在民進黨內的從政資格由此給抹銷,夫妻倆以後還指望誰?

陳致中本人則在4月27日發表千字聲明:「尼采曾言: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這是我從小到大很喜歡的一句話。每當大大小小的挫折、橫逆出現時,重思這句話好似荒漠甘泉,可賜我勇氣、給我智慧。我不知道這一次的磨難能否再次適用,但我已身在懸崖一線,我找不到悲觀流淚的選擇。」

通篇聲明不脫民進黨「文青」筆觸,對象很清楚是投他票的高雄前鎮區選民:「致中的心永遠與大家緊緊相繫。能夠擔任民意代表,為廣大人民效勞服務,是致中生命當中最重要、最珍惜的使命、榮耀、驕傲。」

薑是老的辣,就算真的是一心要為民眾服務,扁很清楚將來「致中……為廣大人民效勞服務」的機會渺茫,除非賴清德的明年大位之爭,票投陳致中的選民能起決定性作用,但可能嗎?

陳致中在聲明中說是代母受過,「心甘情願,沒有怨悔」。一個為母受過的孩子,多半是再多的委屈也往肚子裡吞,陳致中無非借此表明自己無罪,考慮的恐怕仍不脫將來的選舉。

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即承認台獨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其實經小布希「國罵」後,在不能「疑美」的台獨民進黨內,不管有無「排黑金條款」,扁家在政治上可說已無將來。

扁似乎尚未認清,就算民進黨在島內「一黨獨大」,也是「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了,這個黨註定沒有將來,又何必在裡面瞎折騰?

扁該慶幸的是未列名台獨頑固分子,陳致中將來不致因此代父受過,眼下扁與家人似該認真換個思考方向,別儘在選票上打轉,也別只在保住多年為官的非法與合法所得上用心,是該開始為自己一家也為台灣別家孩子的將來想一想了。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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