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提到,盡量做到政商分隔,防範「資本滲透」,避免官員和議員獲得「延後利益」,才能減低釋放土地和改革稅制的阻力,從根本上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然而,不論是制定政治捐獻法,還是增加行會成員和政治任命官員的「過冷河」時限,都會削弱某些階級的政治影響力之餘,還會觸動到某些建制派政客和官員們的奶酪。如此一來,又應當如何推動香港的政治深化改革呢?
首先並且是最重要的,自然是特首的人選問題,因為在《基本法》的憲制設計下,特首具備極大的權力,主要官員由其提名,行政會議成員和法官由其委任,政府法案要其點頭,兼且是國安委主席。因此,特首本身的意識形態,說得直白一點,是其階級立場,以及其政治能力,將會直接決定港府推動改革的決心和成敗。
另一方面,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既涉及規劃、收地、加快改變土地審批程序、修訂釋放郊野公園用地和填海的相關法例,又涉及改革稅制、制定捐獻法,以及延長行會成員和高官的「過冷河」時限,其工程十分巨大,但是現屆政府餘下任期只剩一年多,並要花精力完成人大3.11決定的本地選舉法修例,之後又要開始籌備下屆選委會、立法會和特首選舉。換言之,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的任務,必須由下任特首完成。
正因如此,所謂「特首跑馬仔」的遊戲,已經悄然開跑,亦成了香港部分權貴最關心的事項。畢竟,部分人雖在今次選制變革後,喪失了「關鍵少數」的地位,但是如之前的文章所述,這些人在選委會仍有一定的代表,而且可以藉着「資本滲透」影響部分選委的投票意向。如此一來,解決深層次矛盾既然會觸動到這些人的奶酪,他們自然傾向支持維持現狀的特首上台。
反之,解決階級固化及由此而衍生的土地問題,將會直接決定香港的深層次矛盾能否緩和,從而影響香港一國兩制能否行穩致遠。與此同時,推動這樣的深化改革,必定會得罪不少人,所以我們可以預料,侯選人的出身、背景、改革決心,以及過往表現,可能才是獲得中央支持的決定性因素。
說到這裏,可能又會有人認為此文又再主張出身論,目的是要所謂的「押注」,藉着打擊某個潛在參選人,從而為另一些潛在參選人造勢。然而,只要我們撇除政治偏見,便可從香港回歸23年以來的四4位特首當中發現,究竟哪種背景的特首,更加傾向維持現狀,更加不願觸碰既得利益者的奶酪,而這種客觀現象,並不以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
另一方面,政見或做事不受其所屬階級所限的特首,也不是未曾存在,首任特首董建華便是例證。換言之,出身和背景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否具備推行深化改革的決心,能否堅定地完成中央下達的硬任務,能否跟地方的山頭利益保持距離,會否因為自己心裏打着的小算盤而陽奉陰違,大搞「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那一套,可能才是潛在參選人獲勝的關鍵。
當然,上述所提及的內容,只不過是一些原則性觀點。對普通讀者而言,可能更關心的是具體潛在人選能否獲勝。是故,本欄只好冒着被人當作「押注」的風險,在下篇文章談及一下,現屆特首林鄭月娥若想連任的話,其成功率究竟有多大的問題。
文: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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