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發表《2021年度人權報告》,但其中卻出現針對香港特區實況不符的失實描述,美國霸權下的長臂管轄權,就是赤裸裸的對香港事務的干預。《人權報告》內容本身以偏概全,有嚴重的偏見和敵意,以欠客觀的角度去撰寫,未有掌握事實的全部或香港特區現況,更是對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一知半解,就像是瞎子摸象;而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於去年年底發表的年度報告,同樣以有色眼鏡去探討香港問題,更有誤導成分。
美國多次打着「人權」幌子,肆意抹黑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人權狀況和紀錄,其實,美國其身不正,自身人權紀錄劣跡斑斑,根本沒有資格去對其他地方說三道四,更何況,人權不是西方社會獨有的偽「普世價值」,而履行人權的前題是要在所在地奉公守法,人權更不應是插手其他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內政的借口。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自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結社等廣泛權利自由得到切實保障。香港國安法的有效實施和新選舉制度的成功實踐,堵塞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掃除了香港民主發展的障礙,維護了法治和社會秩序,推動香港迎來由亂轉治新局面,開啟良政善治新篇章,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支持和擁護。」
其實,美國的歧視問題已是醜事傳千里,全球眾所周之,白人警員虐殺黑人嫌疑犯,一句「BLACK LIVES MATTER」(中譯:黑人生命也是生命)掀起該國對少數民族和移民權益的關注。試問美國自身人權長期持續有問題,又怎可厚顏向其他地方指手劃腳,持雙重標準呢?
美國硬要把她的一套人權標準,套用在其他國家或司法管轄區之上,難道美國是在教導其他地方要學習她那套「未審先囚」或「暴力虐囚」的敗壞手法?美國在境外監獄古巴關塔那摩灣拘押中心囚禁未經審訊的待審人士,臭名遠播,本身就是違法國際法,試問美國又何曾和這些待審卻在囚人士講人權?美國的《人權報告》又是否曾作出這些違反人權事例的說明?美國是否曾追究和制裁該國侵犯人權的官員?美國是否為這些曾在美國境內或魔爪下被侵害人權的弱者平權?
人權並不是一件貨品,更沒有標價,不能待價而沽,在不同地方人權又怎可有不同的標準?再者,人權不能「工具化」甚至「武器化」,不能成為美國隨意在全球挑撥離間的借口,更不是「顏色革命」的伏線。美國對待人權問題,長期嚴人寬己,持雙重標準,美國倒不如把挑剔他人的時間和精力,集中處理自身的人權狀況,否則美國自身人權惡行纍纍,還要裝作人權警察,得罪講一句,哪有說服力?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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