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5周年,2020年6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該法,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並於同日起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和其執行機制震懾黑惡勢力,對應對和判決相關罪行提供了法律依據,讓香港市民生活重歸正常秩序,令香港宜居宜業,延續成為國際金融大都會和世界上最安全之一的城市。
可是,仍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亂,他們會說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話,內容有所隱喻和暗示,同路人聽得懂,其他人感到冒犯,但他們會辯稱人家太敏感云云;他們或會做些自以為是「打擦邊球」的行為,有些更是一小撮人的集體行為,難免對社會或群組的穩定造成負面影響,甚至直接威脅國家安全;另外,文藝界不時推出創作,個別更是以諷刺時弊作為題材,作品包括歌曲、口號、戲劇、雕塑、錄影、微電影等,這類「藝術品」接觸面甚廣,成本低而傳播力較強,一旦被壞份子或外力臨劫,將成為動搖香港法治、破壞香港秩序的工具;此外,個別外媒或由外國官方新聞機構資助的「他國官媒」,常常選擇性報道,或為叛亂份子「助攻」,例如為逃犯作訪問,或以有色眼鏡的角度去報道某個題材,目的和效果已不言而喻;更有以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或性小眾的「維權」手段的「軟對抗」,既擾民,也是讓法律淪為了抗爭的工具。

這種「軟對抗」手段雖稱「軟」,但其實是棉裡針,讓躲在後方的壞份子「壯膽」,為在前線衝鋒陷陣的頭面嘍囉,本質就是一個集體行動或指令,具備「劇本」或精密組織,甚至是無組織勝有組織,令人防不勝防。「黃店」食肆的餐單和收據,藏有「煽動」暗語,成了同路人的精神食糧,變相為黑暴在心靈上「補給」,香港警方要警惕這些暗樁在休養生息後滿血復活。其他的「軟對抗」包括在公眾洗手間、梯間、巴士座位或偏遠位置的牆壁或巴士站等出現了不文明或違法語句,另有同事對政治、政治領袖、官員或時事評論員見解的冷嘲熱諷;對供港東江水的無理質疑;把警察形容為某動物;或在網上討論區的「反話」和暗語;在某些日子穿著特定衣飾等,這些行為猶如在策反和招募他人延續多元抗爭,甚至乎是認同恐怖活動的雛型,香港特區不能姑息「軟對抗」。

「軟對抗」並不是遊戲或「不服氣」的宣洩,而是在破壞城市的和睦和安寧,一旦打開了潘多拉盒子,外力伴著「顏色革命」又將重新拍打香港的門,匈牙利和塞爾維亞近日又成為示威衝突的對象,可見外力真的無孔不入。「軟對抗」是國家安全隱患,而不只是個人層面的開玩笑或小群組的集體「識別認同」,更是在衝擊法律和國家安全的邪惡手段,切勿為虎作倀,以身試法。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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