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就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以任何方式發布、廣播、表演、刊印或出售《願榮光》歌曲發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已於8月7日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
《願榮光》並不是一般歌曲,在抗爭圈子中,這首歌就是支持抗爭、宣傳革命、煽動「港獨」分裂的宣傳品,是動員令,是百折不扣的「獨歌」。如果任何歌曲在各網上平台廣傳、上架、供下載,就是沒有做好應有的責任,沒有好好利用法律工具箱,未有為國家安全在全方位把關,讓司法缺位。
這首「獨歌」的性質,就像當年的《蘋果日報》和系列報章和網媒,溫水煮蛙,造成破窗效應,讓個別意志薄弱的年輕人被荼毒、被洗腦,泥足深陷。盡管有外國播放的紀錄片嘗試為黎智英洗白,但什麼為自由奮鬥全是謊言,此前香港在經歷黑暴洗劫的每一幕,「顏色革命」陰謀現,已讓外國勢力在香港的代理人圖窮匕見。不要說曾出盡風頭,帶隊見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美國前副總統彭斯和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黎智英現時在囚房享受著平等的生活,不知道是否令他的人生更精彩,但這是他自己爭取的,他的剩餘價值,或許是給予劉祖迪、羅冠聰等漢奸之流,看到一個棄卒的下場。
一份《蘋果日報》、一首《願榮光》,其實也是同路貨色,把抗爭訊息透過文字、圖像、聲音等成為圖騰,刻寫在目標群眾的潛意識中,訊息在每天或不定時的重複浮現,成為了某些人生活的一部分,讓他們甘願成為了抗爭的奴隸、代理人的傀儡。在「劣報」、「獨歌」這些工具的壞影響下,被抗爭訊息「感召」的民眾,開始挑戰法治的底線,例如開始辱罵執法警員、或在商場集體歌唱「獨歌」,有報道更指出有疑似在執法機構服務的大律師指揮「獨歌」樂團,甚至乎有律政司臨時聘用的大律師在法庭上響起了《願榮光》的電話鈴聲,試問這是誰給予的膽量?
破窗效應後,被洗腦者已習以為常,更傾向把抗爭活動恆常化,甚至升級,嘗試把違法活動合理化,或透過可主宰某些公權力的疑似潛伏者堆砌理由企圖「合法化」、「法理化」,甚至乎收起公權力,為錯事開脫,指鹿為馬,把壞事說成是好事,就像邪教的操作。
香港不能再任由破窗效應毀了香港的前程,壞事和毒物應被遏於萌芽,不是在意識到問題後,卻置於不顧,在問題惡化到不能補救後,再以亂噏當秘笈作為結論。是寒蟬效應?是破窗效應?相信聰明的人是懂的!但若有人掩耳盜鈴假裝不懂,連「獨歌」的禍患也看不通,那還憑什麼扮什麼尊貴?還有什麼資格坐在高台的位置?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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